北宋诗人程颢说,万物静观皆自得,四时佳兴与人同。
明代文学家、书画家陈继儒说,闭门即是深山,读书即是净土。
现代小说家、剧作家老舍说,有一杯好茶,我便能万物静观皆自得。
老舍的随笔、散文短篇集,风趣幽默,还不忘自嘲自讽,最是平凡的日常,通俗的语言,给人感觉最是平易近人、接地气。
比如吃花生:口袋里装上四个铜板的落花生,一边走一边吃,我开始觉得比秦始皇还骄傲。
比如避暑:我的避暑法便很简单——家里蹲。第一不去坐火车:为避暑而先坐廿四小时的特别热车,以便到目的地去治上吐下泻,我就不那么傻。
大家去,独自去,都不好;最好是不去。一动不如一静,心静自然凉。况且一切应用的东西都在手底下:凉席,竹枕,蒲扇,烟卷,万应锭,小二的乳瓶……要什么伸手即得,这就是个乐子。渴了有绿豆汤,饿了有烧饼,闷了念书或作两句诗。早早的起来,晚晚的睡,到了晌午再补上一大觉;光脚没人管,赤背也不违警章,唱几口随便,喝两盅也行。有风便荫凉下坐着,没风则勤扇着,暑也可以避了。
比如吃西餐:西餐干净,有一定的份量,好消化,这些我全知道。不过吃完西餐要不补充上一碗馄饨两个烧饼,总觉得怪委屈的。
比如穷:所谓洋罪,是我的毛病,穷。假若我一旦发了财,我必定很喜欢这里。等着吧,反正咱不能穷一辈子。
生活化的语言表达出最精准的情感。
我真爱北平: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在我想作一件讨她老人家喜欢的时候,我独自微微的笑着;在我想到她的健康而不放心的时候,我欲落泪。语言是不够表现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揭露在外面一些来。我之爱北平也近乎这个。夸奖这个古城的某一点是容易的,可是这就把北平看得太小了。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粘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多少风景名胜,从雨后什刹海的蜻蜓一直到我梦里的玉泉山的塔影,都积凑到一块,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这只有说不出而已。
你看落花生:大大方方的,浅白麻子,细腰,曲线美。这还只是看外貌。弄开看:一胎儿两个或者三个粉红的胖小子。脱去粉红的衫儿,象牙色的豆瓣一对对的抱着,上边儿还结着吻。那个光滑,那个水灵,那个香喷喷的,碰到牙上那个干松酥软!白嘴吃也好,就酒喝也好,放在舌上当槟榔含着也好。写文章的时候,三四个花生可以代替一支香烟,而且有益无损。
种类还多呢:大花生,小花生,大花生米,小花生米,糖饯的,炒的,煮的,炸的,各有各的风味,而都好吃。下雨阴天,煮上些小花生,放点盐;来四两玫瑰露;够作好几首诗的。
在乡下:院中有犬吠声,鸡鸭叫声,孩子哭声;院外有蛙声,鸟声,叱牛声,农人相呼声。但这些声音并不教你心中慌乱。到了夜间,便什么声音也没有;即使蛙还在唱,可是它们会把你唱入梦境里去。这几天,杜鹃特别的多,直到深夜还不住的啼唤;老想问问它们,三更半夜的唤些什么?这不是厌烦,而是有点相怜之意。
读书:
第一,我读书没系统。借着什么,买着什么,遇着什么,就读什么。不懂的放下,使我糊涂的放下,没趣味的放下,不客气。我不能叫书管着我。
第二,读得很快,而不记住。书要都叫我记住,还要书干吗?书应该记住自己。读得快,因为我有时候跳过几页去。不合我的意,我就练习跳远。
第三,读完一本书,没有批评,谁也不告诉。我有我的爱与不爱,存在我自己心里。我爱念什么就念,有什么心得我自己知道,这是种享受,虽然显得自私一点。
再说呢,我读书似乎只要求一点灵感。“印象甚佳”便是好书,我没工夫去细细分析它,所以根本便不能批评。“印象甚佳”有时候并不是全书的,而是书中的一段最入我的味;因为这一段使我对这全书有了好感;其实这一段的美或者正足以破坏了全体的美,但是我不去管;有一段叫我喜欢两天的,我就感谢不尽。因此,设若我真去批评,大概是高明不了。
第四,我不读自己的书,不愿谈论自己的书。第五,哼,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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