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过去了,我依然记得刚上班时,和一个同事莫名其妙地矛盾越来越深,深到每天上班都不开心。
原因是这个同事认定我在她不在的时候,往她油瓶里掺了水,导致她做饭时,水在油里乱溅,甚至差点烧到她。
她对我已经仇深似海,我还完全蒙在鼓里,因为我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更没有做她说的事情。
但是,解释没有用。那时候你会明白,真不是什么时候都能清者自清的,对方完全就是有罪推定。
没多久,我调离了那个岗位,这件事情也一并归为我的人生历史封存起来。
再和这位同学见面,已经是几年后了,她主动给我解释,油溅水那件事是误会了,错怪我了。
此时的我,心中毫无波澜。
因为离开她几年间,我经历了比那件事要重要的多的很多事,和后来的事情相比,那件当时影响我好久不开心的事几乎不算事。
虽然后来也会遇到不开心的人和不开心的事,但再也不是和同事那样,生那样垃圾的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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