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共读第五章第三,第四小节。
内容不多,但是,却也说明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我们要表达自己的需求。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个人成长一般会经历三个阶段:(1)“情感的奴隶”——我们认为自己有义务使他人快乐;(2)“面目可憎”时期——此时,我们拒绝考虑他人的感受和需要;(3)“生活的主人”——我们意识到,虽然我们对自己的意愿、感受和行动负有完全的责任,但无法为他人负责。与此同时,我们还认识到,我们无法牺牲他人来满足自己的需要。
这三个阶段是一个人开始走向为自己而活的肯定经历。有的是孩子阶段,经历过了这三个阶段,也有的是长大之后。
前期会为他人而活,甚至委屈自己。这是绝对不认同的。
当我们开始,人认识这种窘况,就会想要表达自己的需求,想法,不再以他认为中心,但是,又会担心这样会让别人失望,痛苦,从而陷入矛盾之中。
最后,在挣扎中,我们会逐渐听从自己内心的声音,坚定自己的需要,不再以他认为中心,为他人而活。那时候,才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
亲爱的,你是为谁而活,又是谁的主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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