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头
又回归简书了。选择性的把原先的文字删掉了。文字贵在经得起咀嚼,品味。就像诗句的美,虽简短,但可以韵味无穷。
故做些摘记,日后可待咀嚼,品味。
《金刚经说什么 》南怀瑾口述,以老师上课口语的形式展示出来的。有点类似木心的《文学回忆录》。南怀瑾把《金刚经》分为三十二品(章),然后逐品做了讲解。我现好看到第七品中间部分,也懒得从开头做摘记。从148页开始好了。
‘‘无有定法如来说’’佛法在哪里,不一定在佛经里。世间法皆是佛法。不可把学佛的精神和生活与现实人生分开。本来无所谓出世,也无所谓入世。
‘‘何以故,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非法非非法”大家特别注意,如来所说法,你也不可抓住。你听了他老人家的话,认为这样就对,那你就上了你自己的当了。不可取,不可说,说的都是第二,都是投影,真正的东西是说不出来的。比如你去吃了一样好菜,回来告诉我怎么怎么好吃,我也觉得那真好吃,我还是没有吃到。他说的那么好,百分百的形容出来,还是第二个月亮,不是当时的好吃味道,对不对?佛法也是这样,说得出来的,表达得出来的,已经不是它了。所以如来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没有一个固定的说法,“非非法”,也不是没有固定说法。
“所以者何。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什么理由呢?“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佛法是这样的伟大。着是佛法的精神,它不像其他宗教,否定自己以外的宗教,佛法是承认一切的宗教,一切的大师,乃至到了华严境界,连一切的魔王邪王都对了一点。只要你教人做好事,这一点总归是对的。
耶稣的道,佛的道,穆罕默德的道,孔子的道,老子的道,哪个才是道?哪个道大一点,哪个道小一点呀?真理只有一个,不过呢,佛经有个比喻,如众盲摸象,各执一端。瞎子来摸象,摸到了那个象耳朵,认为象就是圆的;摸到尾巴的时候,象是长长的。所以一般讲众盲摸象,各执一端,都是个人主观的认识,以为这个是道,那个不是道。
学佛的人不应该犯这个错误,要知道无有定法可说,所以真正的佛法能包含一切,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真正到达了佛境界是包容了万象,也否定了万象,也建立了万象,这就是佛境界。(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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