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是种笨拙,我们谁都不太明白。
作妖的人总会在半夜两点半到三点之间出现。
睡不着的初夏,我把玩着手机,微信收到一条好友请求。
我是XX, 你妈给我的你的号。
啊?谁?我妈?本事够大还认识我妈。现在骗子也是够猖獗够迂回。
加完,先发制人。发过去一句:你他妈谁啊。
对方也没恼。耐心解释。
错愕地发现好像真的是认识。还挺熟悉。赶忙狗腿的道歉,赶紧打电话给家母。果然认识。
接下来,聊起很多小时候的事儿。想起我妈好像确实提过很多这个人,但我从没在意过。
日子过着,恰好放假,两家关系太好聚在一起吃饭。
见了真佛,还是一点印象都没有。模糊到,这么说吧,像我第一次时候那种模糊。
真聊起正经的,发现这孩子有种未经世事的狡黠。叼着烟的时候,还真想那么回事儿。除了屏幕上是游戏而不是PPT。就像摩登家庭里Claire 和 Phil说起他们的儿子Luke. There is school smart , street smart, and Luke。那孩子有的,就是我这种成天埋首书堆,汗牛充栋却一无所获的人,所没有的那种 street smart。
偶尔会和朋友聊起几句,真羡慕小孩子,吃喝拉撒都是万人迷。我们这种,千错万错还得出生入死。
有时候觉得,聊什么都不合适。这孩子流氓的带着一股子学生气,连逞凶斗狠的话仔细咂摸起来,都像是奶油口味儿的棒棒糖。
却很莫名,觉得吸引。也不奇怪,深宅大院里的小姐不一定配书生,家丁也不差。你看周星驰和巩俐的唐伯虎点秋香。
朋友接一句:可唐寅是实打实的书生啊。
我沉默。
又来一句:“架不住您喜欢呐!”
是喜欢,怎么能不喜欢呢。又不能太喜欢,怕被看出来偏心的太明显了,会有恃无恐。
直到一天,孩子轻描淡写的一提,对于我的感情,对于我这个人本身,这么些年的念念不忘。
第一反应就是俄狄浦斯情节。
遂回:“ 承不起你的情。”
不过会爱你。
现在还是很好。
一别,两欢。
各自天涯,各自珍重。
不是所有的感情都需要结果。
有的事情,没有结果,是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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