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某大学学生会一连串名目繁多的职位设置、等级森严的级别待遇,引起全社会关于“官迷”思想与公权力的热议。其中不乏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对于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批判。大学学生会的部门设置,应该本着适用、精简的的原则,如此细分的“正部级”,着实会让人怀疑“官迷”思想在高校学生会中的萌芽、厚植。
以此为引,不由推想至近年来屡见不鲜的权利“越界”事件,将本应在责任田内正当行使的公权力,“越界”发挥到了极致。譬如某地包街清洁工擅自向沿街商铺、地摊,每月增收“清洁费”,不缴纳便停止打扫;个别地方交管部门在审车环节,设置关卡,行巧立收费名目之实等。这些看似不显眼的公权力,一旦滥用起来,却让群众敢怒不敢言,在当地群众心中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着政府的公信力,影响当地社会的和谐。
公权力姓公不姓私,受之于民,服务于民。越是基层公权力的滥用,越能给广大群众造成直接的、难以平复的影响。对于这种现象,应下决心去挖掘、下力气去打击、下功夫去除根。监管制度的缺位、惩治手腕的松软,是此类现象屡治不改、层出不穷的重要原因。归根结底,是站在公权力责任田里的当事人,服务意识的缺失、法制意识的淡薄。强化对公权力的监督,让公权力在“一亩三分地”上正位使用,需要整个社会的齐抓共管,各层面的多管齐下,群众多举报、政府多自查、纪律多惩治,凝聚一股“人间正道”的正气、形成一股“露头就打”的合力,真正将公权力不分大小,约束在正确行使的轨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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