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易传》的美学
《易传》(主要指《系辞传》)在美学史上的地位尤为重要。提出了“立象以尽意”和“观物取象”这两个命题,构成了中国古代美学思想发展的重要环节。战国时期儒家学者提出的“赋”、“比”、“兴”这一组范畴,即对“立象以尽意”的命题进一步的展开。
第一节 《易传》和《易》象
《易传》是哲学史和美学史的重要著作。《易传》共十篇,又称十翼。即《彖传》上下,《象传》上下,《系辞传》上下,《文言》,《说卦传》,《序卦传》,《杂卦传》。
《易传》借《易经》框架,建立了一个以阴阳学说为核心的哲学体系。所以两者有着根本性质的不同。前者是哲学著作,后者是卜筮之书。
1.《易》象是天地万物形象(物象)的模拟、写照、反映。艺术形象也是天地万物形象的反映。《易》象的反映不一定是审美的,而艺术形象必须是审美的反映。
2.《易》象是以形象说明义理,艺术形象则是以形象表达情意。
3.《易经》中一些爻辞本身就是诗歌,赋比兴三体都有。
第二节 “立象以尽意”
《系辞传》中有“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认为立“象”可以尽意。借助于形象,可以充分地表达圣人的意念。 “言不尽意”和“立象以尽意”这两个命题连在一起,包含了这个思想:概念不能表现或表现不清楚、不充分的,形象可以表现得清楚,可以表现得充分。
立象尽意,有以小喻大,以少总多,由此及彼,由近及远的特点。
“象”是具体的,切近的,显露的,变化多端的,而“意”则是深远的,幽隐的。
刘勰在《文心雕龙·神思》篇说:“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又说:“神用象通情变所孕。”刘勰从艺术构思的角度,提出了“意象”这个范畴,这在中国美学史上有重要意义。
第三节 “观物取象”
《系辞传》提出的“观物取象”的命题有三层意思:
一、“观物取象”说明了《易》象的来源。是“圣人”根据他对于自然现象和生活现象的观察,创造出来的。并非“圣人”的“自我表现”,而是对于宇宙万物的再现。(“天下之赜”,“万物之情”)具有概括性。
二、“观物取象”说明《易》象的产生,既是一个认识的过程,同时又是一个创造的过程。“观”是对外界物象的观察和感受。“取”是在“观”的基础上的提炼、概括、创造。
“观”和“取”都离不开象。
三、“观物取象”还说明了“观物”所应采取的方式:“仰观”“俯察”观远近,方能把握“天地之道”、“万物之情”(“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
第四节 《易传》辩证法对美学思想发展的影响
《易传》和《老子》即是中国古代哲学史上辩证法传统的源头,也是中国古代美学史上辩证法传统的两个源头。
《易传》是一部讲宇宙万物发展变化的书。宇宙万物变化的原因,是事物内部两种对立因素的互相作用。
(一)阴阴刚柔(统一观)
壮美(阳刚之美)和优美(阴柔之美)
书法:讲究“力”和“韵”的互相渗透;
论画:“寓刚健于婀娜之中,行遒劲于婉媚之内”;
论词:“壮语要有韵,秀语要有骨”,“豪放”与“妩媚”互相渗透;
论小说:“疾雷之余,忽观好月”,“山摇地撼之后,忽又柳丝花朵”,“龙争虎斗”之后,“忽写燕语莺声,温柔旖旎”,讲究要有“笙箫夹鼓,琴瑟间钟”之妙。
(二)“通变成文”(发展观)
“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通其变遂成天下之文”。
(三)“知几其神”(审美标准)
“阴阳不测之谓神。”“神”是世界万物的极端微妙的变化的规律。凡是能把握事物变化的先兆,能预见事物发展的将来,就叫做“神”。
即凡是能把握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的,就叫做“神”。
(四)“修辞立诚”(诗品与人品的统一观)
文辞必然要表现作者的思想感情和道德品质,因此要写出好的文辞,必须先要有好的思想感情和道德品质。
第五节 “赋”“比”“兴”的美学本义
宋代学者李仲蒙说:“叙物以言情,谓之“赋”(即物即心),情物尽者也;索物以托情,谓之“比”(心在物先),情附物者也;触物以起情,谓之“兴”(物在心先),物动情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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