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小男孩,特别聪明,但是父母双亡了,就被舅舅送到了孤儿院,在孤儿院长大。
院长特别喜欢他,盯着他读书认字,于是在其他小朋友都疯跑的时候,他却在读书,这自然让他变成了孩子们中间的异类,大家都孤立他。
有一天中午,他七岁。那天孤儿院食堂是吃莴笋(莴笋终于出现了!)另一个孩子头,对他发起了挑衅,把一盘莴笋扣在了他头上,透过像水帘洞一样滴滴答答的菜汁,他见到所有的孩子们都在笑。
十六岁的时候,他离开了孤儿院,进入一所大学做清洁工,后来被系主任看中,出钱让他继续读书,后来还把独生女儿嫁给了他,在被最好的大学聘为教授那年,他有了一儿一女。
他总是温文尔雅,对所有人都尊重有加,把很多工作都揽在自己份内,但是因为他聪明,所以并不觉得累,很快就做完了。
只有他的妻子知道,他从来不吃莴笋。如果饭桌上碰巧有莴笋,脾气就会变的非常坏,刻薄的表情中,甚至带着隐隐的邪恶。
他没和妻子讲过莴笋的故事,没和任何人讲。他觉得自己已经忘了,说不定真的已经忘了,不吃莴笋算不上大事,只是个人口味而已。
这就是“天性”与“教养”,人是生而为人的,还是经历“教育”成长为人的?
说这么多,是因为我厌恶“集体”这个词,我记不起来,是在什么场合,什么事,让我对一个名词产生了强烈的厌恶,厌恶与恨不同,恨比较强烈,厌恶恒久远。
是听闻老舍被学生们用皮带抽吗?是傅聪夫妇在悬梁时还担心惊扰邻居,把棉被垫在地板上吗?是沈从文的临终遗言:我对这个世界没什么好说的?
它们就像故事里那盘莴笋,消失了,融入了我生命的河里。无从化解。
“自由啊!自由,多少罪恶假汝名而行” 罗兰夫人。
我们今天能吃饱饭,有汽车,手机,全世界最长的高速公路,那么,那些人呢?被牺牲掉的,他们是周一周二周三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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