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前文的理解
1.法律是维持社会规则的最低底线
2.法律具备一定的灵活性。
结尾写作思路:
1.强调法律在社会规范过程中的支撑作用
2.强调良法是接近人们生活的,是维护人们合法的正当权益的。
3.要对文章进行拔高,升华到一个较高的层次,表达对不信法,不服法者的批判,以及对当代青年要成为法律的自觉遵守者,忠实崇尚者,鉴定捍卫者提出呼吁。
结尾正文:
自先秦,韩非提出"法不阿贵,绳不挠曲"的见解,至启蒙运动,雅克卢梭发表法律在于人们心中的高论。伴随着社会形态的演变与意识形态的变迁,法治本身具备的“公正性”“底线性“与“灵活性”原则一以贯之,与时俱进,始终发挥着规范社会秩序的中流砥柱作用。回望当今,《民法典》明确就”高空抛物“”遛狗伤人“等民俗小事做出了具体规定,再一次印证了法治对于人民利益的保障作用。而光鲜的背后必有不足,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推进的过程中,仍然暴露出了许多问题:”不信法“的观念顽强留存;”不服法“的现象仍然存在;”不执法“的恶举尚未根除。自古到今博览中外,正值少年之时的我们不难意识到”落实法治“的迫切使命已然落在我们的肩头。我们应当从那些违法案例中汲取经验与教训;认识法治的权威与功效;落实应有的权利与义务。我们的国家正蓬勃发展;我们的民族正奋力复兴;我们的法治正值砥砺前行。在这个即将迎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让我们共同相信:爝火不息,法治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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