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IT·互联网
再有十年,超越“淘宝”和“京东”

再有十年,超越“淘宝”和“京东”

作者: Edwiin | 来源:发表于2016-08-23 23:10 被阅读0次

          以下为一些想法,如果认为是科幻,那就是科幻好了......


         “淘宝BABA“和”京东JD”作为中国电商的两朵”桂冠”,在十年间成功登陆NASDAQ,不仅成为IT时代的”电商标杆”,也激发了无数电商创业者的”财富梦”。它们的成功是“面壁十年图破壁”的结果,也是成百上千“难酬蹈海亦英雄”的电商创业者渴望复制的存在。

        《全球通史》中有一句话:“有力量者应该有所获,能有所获者应该保持所获”。于是,手攥大把美刀的“淘宝BABA”和“京东JD”开始空投撒钱、跑马圈地、巩固帝国版图,逐步谋求电商领域“称孤道寡”的地位,也成为无数追梦者的“胸口大石”。

          从面壁十年的“奇葩”到IT时代的“电商标杆”再到行业的“称孤道寡”,是技术进步和商业模式成就了这场财富神话。这是资本经济和行业发展的必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是,技术进步和商业变化同样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惟一的问题是:那个”大丈夫当如是也“的霸王是你吗?!

          技术进步对于财富神话的意义是无需赘言。财富的活动范围是由技术发展的水平决定,技术愈落后,财富的活动范围愈受限;技术愈发达,财富活动的范围愈广泛。当IT时代的技术铸就了“淘宝BABA”和“京东JD”的十年财富神话的基石,我们又迎来了大数据时代――DT时代。大数据造就新的财富神话是毋庸置疑的,这也不是我要描述的重点。我要讲的是商业模式――矗立于技术基石之上,构建财富的经络。

          没有技术发展,就没有新的商业模式出现。请注意,我说的不是商业创意或者商业思想之类的抽象玩意儿,这些都是可以超越技术发展的存在。而商业模式是具体的、逻辑的,是和技术水平互存互依的存在。

         IT时代电商的商业模式,其实和奴隶时代、封建时代和工业革命时代在本质上都有“同一性”,比如:都是卖家模式,都是以卖家为中心,都是由卖家摆摊、卖家开店。无论怎么讲“顾客是上帝”,其实都是围着买家围着卖家转。差异性在于产品的品质和种类、影响买家的方式、通信和物流的速度等方面。导致这种“同一性”主要在于两点:产品和服务的生产方式、买家的分散性。IT时代最大的贡献是解决了买家的地域分散性。但是地域分散性只是买家的客观属性,是可以通过技术这种物理手段解决。但是买家的另一种分散性――主观分散性,包括长期消费习惯和即时消费需求,是IT时代的技术和商业模式所无法掌握的,这是一种客观上的限制,但是这种限制在DT时代就可以得到解决。但是如何解决呢?

            解决这个问题,除了产品和服务生产方式的转变:定制化生产--这是以3D打印、虚拟现实、电子支付、远程医疗、基因技术等为代表的技术来解决。在商业模式方面,就是利用大数据技术,真正实现以“顾客为中心”,从“卖家店”过渡到“买家店”,全方位实现“消费决定生产”,从而进入“自由消费、定制生产”的DT时代。这不是“B2C、C2C”而是“P2B”(Personal to Business)的时代。这种模式下,广告公司可以歇菜了,而生产者的营业费用和消费者的税务支出可以压缩到最低。这种商业模式的实现途径如图:

    再有十年,超越“淘宝”和“京东”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再有十年,超越“淘宝”和“京东”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msmnst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