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在恩典之下
读经:罗6:-8:
罗五章保罗讲了因信称义的福乐,也说明了称义的“动力系统”,照着“恩典作王”的原理,改写我们亚当生命里“罪的基因”,这样一来照着神学的原则来说,“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约一2:18)可是我们读到保罗在本段圣经罗七章里的“两律争战”的描述时,深有同感,不免发出一样的呼喊“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7:24)如此看来是圣经有矛盾?名为基督徒“软弱的我”到底重生没?得救了没?称义了没?保罗这三章的禁食就是要解决很多基督徒内心中的疑问。我们来罗列三章圣经的主要内容。
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一)6:1-2首先肯定称义的人是“已在罪上死了的人”,保罗在这里非常用词严谨,注意保罗不是用“在罪中”,而是说“在罪上”,如果是前者那我们还未“重生”,仍然“死在罪恶过犯之中”,这里保罗提醒每一个基督徒注意自己的身份,您非但已经不在“罪中”,更是“在罪上死了的人”。这是回应5章里说“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即已得了永生,就已经脱离了罪,脱离了死。我们往下读,保罗接着用“洗礼的真谛”来应证,我们是如何接着主耶稣基督得永生的。(罗6:3-11)藉着外在的礼仪(洗礼),领受看不见的恩典。同时保罗强调,这个礼仪所要表明的重要信息耶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死了,三天后为着我们得永生祂复活了,这样我们向罪当“看”自己死了,向神在基督里“看”自己是活的。(6:11)注意两个“看”,我们要搞清楚到底谁看谁?到底怎么看?就两只眼睛看看?还是照着镜子看看?亲们,想过没有?估计我们想总想过的,可能一直没想清楚。那怎么“看”,这个至关重要。
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一)我们回顾一下4章里亚伯拉罕称义的榜样吧?第四章一直要说明一个问题“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算他为义”或“算为义”这样的话在四章至少出现8次。现在我们来解决一个问题,那是“怎么算的”?是“谁算谁为义”?这样想一想,这样清楚了吗?原来亚伯拉罕称义不是因着好行为、守律法,而是因为神呼召他,他愿意相信神的话,背起帐棚离开家往神所指示的地去,神就“算他为义”。今天也是一样道理,神救恩已经做成了,我们这样愿意“口里承认,心里相信”,因着基督的功劳,神就“算我们为义”,并不在乎我们的行为,乃是神的恩典。当然,现在6章是称义之后的事儿,但我们要清楚,从前神怎样算我们为义,我们今天照样“看”我们自己,既是“义人”就已经“在罪上死了”,在基督里活过来了。
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一)弗2:5-7节有两个“活”,“活过来”、“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此中加了“又叫”,说明两个“活”有点不一样。前一个“活过来”,就是称义了、得救了;后一个“活”,是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那是一种充满能力的生命,胜过死亡、胜过罪恶的生命。保罗在罗6:12-23节就是论述从“活过来”的生命到像“基督复活的生命”,得胜的生命。12-14节关键词是“献给”,献给罪就是罪的器具,献给神就做义的器具!15-22节关键词是“顺从”,顺从罪就是罪的奴隶,顺从“真理”就作了义的奴仆。在顺从的事上保罗没有说“顺从神”,因为那太笼统了,这里说“顺从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这个“道理”从狭义上说就是“在罪上看自己是死的”,“将自己献给神”,这样我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
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一)6章讲说即因信称义,就当脱离“罪”的缠累,活在恩典之中。正如14节说“罪必不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亲们,已经清楚了吧?能不能称义完全出于神的恩典;能不能脱离罪的缠累,在于您做出怎样的选择!您到底献给谁?到底顺从谁?神赐福与您!
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一)接着一张照片是上周作业了答案,供参考。耶稣爱您!
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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