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之前连这样的誓言都没有,却已经过了半生。
我的家在东北,大豆黄,高粱红,数不尽的丰收,话不完的鱼肥水美,而我更留恋外面飘着大雪,屋内老公紧紧挨着我,我抱着孩子偎依在热炕头的日子。
我们的幸福就在简简单单的日子里堆积起来,没有自己的房子,住在借朋友的房子里,一米见方的玻璃窗,夏天热得透不过气,这还不算,夜里还有老鼠出没,老鼠大得能把铁质的踩扳夹子拖着跑,夏末的时候,夜深人静,正睡得熟,突然会被爬到手上的大毛虫惊醒,有一点安慰的是,我并没有被大毛虫蛰一口,那一晚上接着睡下之后,我似乎有了特异功能,不一会儿就坐了起来喊:还有毛虫,我老公打开灯一看,背面墙上果然有一条毛虫。
屋子小,也有小的好处,即使口舌相争,彼此气得天昏地暗,睡觉的时候即使想远离,也不过间隔两拳远,他靠着东墙,我靠着西墙,我们的炕头与炕稍的距离还不到两米二,小屋让我们想分都难分。
我们都觉得不是爱让我们彼此难分,而是小屋让我们聚在一起。
后来,我们搬到了城里,有了大一点儿的房子了,我甚至想到:这下好了,再要闹矛盾了,我可以住客厅了,可是,没有了闹矛盾的机会——他常常出差,一年在家里住的时间加起来也就两个月,他奔走在一个个汽车厂,我在家里做学生辅导,每天都忙到很晚。
我闲下来的时候,不愿意去想他工作的场所,重型设备维修,我一想起他在几米高的设备上来回走动,心里就紧张。
这么多年,他的飞机票不知道有多厚了,我的心也跟着他飞来飞去了,半生已过,我习惯了看他去过的城市的天气,习惯了把我的手机放在他的枕边,随时听到他的电话…
爱不要太深,因为彼此分开的时候太过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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