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廿十五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廖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立德,立天之道,曰阴与阳
立言,立人之道,曰仁与义
立功,立地之道,曰刚与柔
三立完人王阳明。
立德:一个人,一座城。平乱后,王阳明上《立崇义县治疏》,筑城立县,兴儒学、举社学、施礼义,推行南赣乡约。以文化人,润物无声,曾经的“盗贼强梁之区”已然为“礼义冠裳之地”。
立功:正德十二年,王阳明平定了横水、桶冈谢志珊、蓝天凤匪乱,于思顺乡桶冈勒石纪功。王阳明亲笔楷书撰文记录平匪经过、重要将领名字及草书赋诗一首铭刻于岩石上,并题名“纪功岩”,后称“平茶寮碑”,迄今历经风雨沧桑500年。
立言:王阳明在崇义期间,其语录《传习录》成书。“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的千古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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