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日常生活中,一些人在谈恋爱或者结婚之后,为了进一步增进双方的感情,一方会为另一方购买一些婚戒、玉镯以及项链等这些贵重物品。一旦双方分手或者离婚,这些价值不菲的贵重物品自然也就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买的一方想要回来,收的一方不想给。那么,这些贵重物品应该如何处理呢?
北京婚姻律师王丽:“分手”了,婚戒、玉镯、项链等贵重物品如何分割?_腾讯视频
第一种情况,双方没有结成婚
1、一般情况,不能返还
恋爱期间的人们都是浓情蜜意的,为了向对方表达爱意,难免会发生多次相互赠与财物的行为,小到给对方买衣服,大到给对方买玉镯、手表。通常情况,双方在恋爱期间互赠礼物,属于正常的礼尚往来,双方都是出于自愿,没有任何附条件,司法实践中一般认定为是赠与行为。如果双方分手,是不能返还,也不能分割的。
2、特殊情况(彩礼),能返还
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像我们有些地方有这样的民间风俗,结婚之前需要给女方买三金作为彩礼。如果说男方赠与女方的婚戒、项链等贵重物品的行为是为了结婚的目的而给付的彩礼。这种情况,男方要求返还给付的婚戒等贵重物品这一彩礼时,通常是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那么,认定为彩礼,通常考虑哪些因素,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if !supportLists](1)[endif]有给付彩礼的相关证据,比如证人证言、举办订婚仪式、购买贵重物品的票据、双方聊天记录有探讨过给付彩礼的内容等。
[if !supportLists](2)[endif]给付彩礼后,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且也没有共同生活过或双方实际共同生活的时间很短,比如一个月的情况。
如果按照上述证据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法院很可能认定为是彩礼的性质,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全部或者部分。
彩礼可以返还,只是一个法律上的原则。如何认定为彩礼也是司法实践的难点。比如,双方给付彩礼并未举办任何订婚仪式,这就导致彩礼的认定缺少很重要的证据。此时,就需要尽可能多搜集其他方面的证据予以证明,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是有很多办法的。比如在我们办理过的一个案件中,就是通过女方发朋友圈晒钻戒这一行为,发现在评论区,女方自认了钻戒是男朋友给自己的彩礼。
第二种情况,双方结婚后离婚的情况
1、婚前给的
对于婚前男方给女方的贵重物品,如果不是彩礼,则该物品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能分割,也不能返还。当然,如果是作为彩礼的贵重物品,那俩人已经结婚了,此时返还的可能性非常小,除非是双方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的,或者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离婚纠纷中,一方是可以要求返还该财产的。这种情况处理起来是比较简单的。
2、婚后给的
日常生活中,也有很多夫妻婚后给对方买贵重物品,比如像手表、玉镯的。原则上,在夫妻双方无任何约定或无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婚后所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采纳该观点进行裁判的案例相对所占比例较高,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予以分割。也有裁判观点认为,婚戒、钻戒等通常为一方佩戴,其具有个人专用性,应当认定为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由夫妻一方个人所有。
对于这种情况,需要对全案进行一个全面的分析论证,做好诉讼策略编排,为当事人争取一个最理想的结果。我们曾经处理过一个案件,丈夫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了10个玉镯,显然不是为了女方个人生活所需,而是家庭的一个投资,最终法院就认定为了夫妻共同财产。
司法实践难点: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难题。毕竟动产容易转移,也会发生丢失的情况。如果在离婚时,一方主张分割,另一方却说丢了,该如何处理呢?
王丽律师实践中,如果夫或妻一方主张有玉镯、手表等贵重物品的存在,主张的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比如提供购买时的发票等。如果不能举证证明贵重物品的存在,法院对该贵重物品的分割通常不予处理。但是如果主张的一方最终找到了这些贵重物品,另一方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是转移财产,那么在分割该贵重物品时,可能少分或者不分。在我们处理的案件中,有一些是从对方的亲戚家中发现这些贵重物品的,当然也还有很多其他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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