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星空下的尸体
“他人即地狱”
林小青是一名大学毕业生,大专毕业的她没有任何一技之长。名字略微中性,长相略微中性,22年以来没穿过丝袜,没穿过高跟鞋。大一时跟着教程学过化妆,被室友嘲笑一番后也就放弃了。现在在一家私人公司当接线员的她收入普通,但好在公司在凤城当地还算颇有名气,父母也觉得她专科毕业的女孩子做这样的工作也算不错了,最近都在催着她相亲。
林小青一直有个梦想,她想做一次大家眼中不一样的人,但不再普通往往是很奢侈的梦想。
冬季的凤城非常干燥,夜幕降临,难得是个有些许星光的夜晚。今天也很晚才下班的林小青一脸的疲惫,公司老板每次都是五点钟过来,一直待到六点。有一个人早下班一分钟都会被老板认为偷懒了,一张大饼脸上的小眼睛盯着每一个人,似乎是在考虑如何榨干每一个人的剩余价值。林小青因为是新入职的员工,又不在重要岗位上,正好这几天公司的保洁员阿姨有事请假了,所以老板和同事理所当然地将打扫公司的任务留给了林小青。
晚别人两个小时下班的林小青走在回家的路上,凤城这种十八线小县城夜晚非常安静,十点之后大街上基本就没有人了。今天似乎是因为突然降温的缘故,才八点钟街道上行人寥寥。小巷子里偶尔会传出几声猫叫,黑黢黢的巷子似乎是通往地狱的通道。林小青低头看了眼手机,电量已经不足百分之十。再看了一眼巷子,感到有点冷想着赶紧回家的她,裹紧了身上的牛仔夹克,凝视了一会儿乌漆嘛黑的巷子,然后走了进去。
张红绫原名张红玲,这个名字是她父亲请村里的五大爷起的,谁也不知道五大爷到底在水底村生活了多久,但这个无儿无女的单身老汉,尽管牙齿掉光,满脸褶子却依然身体很健康。张红玲七岁那年跟着父亲去找五大爷,五大爷看了一眼女娃,起了个张红玲的名字。后来张红玲初中没念完就出来打工,在凤城水洼镇上干洗脚女工。早年间打击不严,颇有几个大老板喜欢这种调调,最喜欢点她的钟。再后来她16岁的时候被客人强奸,洗脚城老板和客人讹来了十万块钱,2000年的十万块还是蛮多的,洗脚城老板给了张红玲4万块,另外多给她结了3个月的工资——600块钱,然后把她开除了。
张红玲举目无亲,于是先去县城最大的服装城,花了100多块钱比照着洗脚城老板娘的打扮置办了一身行头,再去县城最好的饭店吃了一次北京烤鸭。本来打算留下4万4百块钱给父母和弟弟妹妹花销,然后学着村里被侮辱的妇女一样,跳河自杀,期盼河水可以涤尽身上的“不净”。卖北京烤鸭的饭店里有一台彩色电视,上面播着很老套的地方剧。看到被赐白绫而枉死的宫女,张红玲突然悟了,宫女是干净的、被冤枉的,于是被赐了白绫而死,她已经不再干净,所以应该叫张红绫。
张红玲改了自己的名字,回家给了父母3万块钱,告诉他们自己被人包养了,要跟着大老板去南方的希望之都,以后就不回来了。母亲手足无措,不知道该说什么,看看大女儿,看看那叠老人头,看看自己的丈夫,看看两个还小的孩子,看看这个昨天屋顶还漏雨的房子,然后低下头默默地哭了起来,似乎眼泪可以掩盖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也可以让自己不再那么内疚。父亲一直坐在炕头上抽烟,眼睛盯着自己的解放鞋鞋面,手略微抖动着,嘴巴有些抽动,最终好像花了十万分的力气,把到嘴边的几句话使劲咽了下去。就嘱咐了女儿要好好听话,千万别惹了人家的大房太太,然后再也没有什么话说了。弟弟妹妹只是盯着这个不大回家的姐姐一直看,狭窄逼仄而又黑暗的房子里有着压抑的沉默,酝酿着人性的丑恶和些许的善良。
张红玲,哦不,应该是张红绫了,提着一瓶村口打的三斤散装白酒,去看了一下五大爷,五大爷仍然活着,时间在五大爷的四方小院里似乎没有流动的意思。张红绫和五大爷说了自己要跟着大老板去深圳,五大爷抬了抬眼皮瞧了瞧她,就说了句“好好活着”。张红绫哭着走出了水底村,没有回头。来到凤城后去了和水底村反向的一个城区,找了家美容美发店,留下来给人洗头。对于张红绫来说,洗头和洗脚一个样,有的人,长着人皮,但头和脚没啥区别,都是畜生的一部分。
现在已经36岁的张红绫已经是这家美容美发店的老板了,这间铺子就如同五大爷的小院一样,没有丝毫变化,看着八点钟了,因为天气的原因,今天似乎大街上的人格外少,张红绫关了店面,准备在里屋睡觉。刚刚躺下盘算着明天要进一批洗发水,这时外面突然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听着像女人的声音。张红绫爬起身来,定了定神,拿着根掉光了布头的拖把棍,披着衣服走了出去。
林小青走在小巷子里,看着远处的一个理发店好像刚刚才关店,刚才在巷子口看见的那点微光现在也消失了,本就黑的巷子更加可怕,猫叫声像是地狱的奏歌。林小青打开手机的手电筒,小步疾走,想着迅速穿过巷子。略微近视的林小青突然发现地上有一只棕色皮鞋,一只很贵的皮鞋,因为公司老板有次买了之后还在公司里显摆过,所以她有点印象。巷子正中间出现一只皮鞋,特别是黑夜,总能让人感到毛骨悚然。灯光稍往前移,皮鞋的前面什么都没有。林小青舒了口气,边走边想着自己太多心了,穿过了理发店,快要走出巷子口,已经遥遥看见大街上的路灯灯光了。为了节省手机的电量,林小青关掉手机的手电筒,正待放松的时候,脚底突然出现了一种异样的触感,踩到的不再是硬硬的水泥地面而是一种软软的如同猪肉的质感,身体陡然僵直。林小青重新打开手机的手电筒,光的范围内,出现了一个以一种活人难以做到的奇特姿势躺在地上的女性,一只脚上穿着一只很贵的棕色男士皮鞋,另外一只脚却从脚踝处断掉,只有脚踝以上的部分,而一只野猫的尸体摆在原本脚的位置,林小青踩到的就是野猫。
一声凄厉的叫喊响彻这条漆黑肮脏的小巷子。
人类的生活拥有群居动物生活的特点,但如果有来世,更向往成为一只熊,因为可以享受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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