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北的原型是我的一个初中同学,其实我俩在小学时就认识,初中时他转到了我们班,在我前桌。那会儿我俩的关系谈不上有多要好,只是有一些共同的朋友,有那么一段时间放学会一起回家。现在想来,那时的记忆已经基本模糊了,我是觉得,如果我去努力地想,或许还能想起一些完整的片段来,然而我却不愿意去想,即便是为了描写一个人物。
我记得他有很大的网瘾,在那个互联网还没完全普及到普通家庭的年代,尤其在我们生活的那个小镇子里,能染上网瘾可比考全班第一还难,因为每个班级里都会有一个第一名,可每个班级里真不一定都有一个网瘾少年。
他在我们班里读了可能不到一个学期就走了,我想应该是不到一个学期。我还记得在一次放学回家的路上他哭着对我说了些什么,我记不得了,我甚至连他布满泪水的脸都记不清了,接着他就走了,听说是去了市里,我不关心这个,他可以去任何地方,任何我能想到和想不到的地方,去海里,去地下,上天堂,下地狱……都可以。
我再次听到他的名字是在前年,是我的一个朋友对我说的,朋友问我认不认这个人,我说,“认识,初中同学。”然后我就从朋友口中得知了一些关于他的近况——他现在已经不再是一个网瘾少年了,在这个人人都多少有些网瘾的年代里,他成了一个酒鬼。
我是个不喜欢喝酒的人,我曾经也喝过很多酒,每次喝都能把自己喝多,喝断过片,也喝吐过血,那是一些惨痛的教训,然而喝酒带给我的这些身体上的伤害并不是我讨厌酒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酒能让我变成另外一个人,一个连我自己都讨厌的人,每每酒后说过的话,做过的事,都会在酒醒的那一刻让我感到后悔。所以,我讨厌的不是酒,而是被酒改变过的人。
我相信没有谁能抵挡住这种改变,人能去对抗很多东西,去对抗大自然,去对抗命运,甚至对抗神明,人唯独对抗不了的,就是自己。因为这种改变是源自内心的,那正是一个我用来对抗万事万物的地方,可它却因为酒,而瓦解了,只给我们留下了一个躯体和一个不知所措的灵魂,我们没了对抗的资本,只能任由摆布。
余北,或者说我的那个同学,就成了这样一个人。我朋友对我说,他现在在镇上的供电所上班,整日喝酒,而且很少吃饭菜;他垂头丧气,两眼发直;他离了婚,生活也失去了方向。他对我朋友说,他感到空虚。我朋友对他说,“没见过你这么喝酒的,下次出来吃饭,别叫我了。”
我在这篇小说里不止一次表露出“我”对于余北的不在乎,其实这是真的,然而,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在小说的结尾处,我却动了恻隐之心。我本意上是认为余北的处境是他自找的,就像我上面说的,他不该让自己的内心过早崩塌,以至于后来无法勇敢地去与自己不想要的生活做对抗。
可写到最后,我又想起了我的那个同学。我想起他是个聪明的人,想起他上学时英语特别好,想起他总是能与周围的人打成一片,想起他并不是个坏人,他做过一些错事,可他没做过坏事,他不该有今天这样的生活——三十出头的年纪,就开始在酒精里寻找安慰。
我无法揣测是什么造成了他如今这般醉生梦死,那是他的生活,不是我的,而属于我的,只有我的小说罢了。小说能给人带来思考,却不能回答问题,就像毛姆写斯特里克兰德不能为世人回答关于高更的种种问题一样,因为问题的答案,只有他本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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