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喜欢恐龙的小读者会为这套书着迷,而看过刺激的《侏罗纪公园》的大读者会被这本书治愈。我从小就喜欢《小熊维尼》里的世界,因为那里的跳跳虎不吃人大家是一起生活的好朋友。在这套书的设定里,恐龙也不再是吃人的猛兽,而是和我们一起生活和工作的同事和朋友!多么令人期待的世界啊!
故事起源是探险家亚瑟··丹尼森的一本写生簿被古文字学家解读,在这个写生簿里,描绘了一座名叫“恐龙岛”的岛屿,一个人类与睿智聪慧的恐龙并存的社会。他出自探险家亚瑟··丹尼森之手,内容是他1869年穿越“远离时间的土地”时,所目睹的奇妙事物。
故事开始于探险家亚瑟··丹尼森在一次意外留在恐龙岛之后,受到帝王邀请,从瀑布城出发,前往昌达拉帝国一路上的所见所闻。(作者的奇思妙想和神来之笔也在这个旅途中不断展开)
在恐龙岛,恐龙拥有智慧的大脑,可以与人类对话,一起工作。恐龙的谱系由一棵树标记,主要分两大类:鸟臀目和蜥臀目。生活在这里寿命会很长,但不可能永生,大自然会永远仁慈。
第一站是船底水村,这里的生活始于1638年三艘大型横帆船在海豚湾触礁沉没。后来被一群克柔龙救起。他们在恐龙的帮助下重建了船只,即便已经有了很长时间的安定日子,但是船底水村的人,随时准备着,在危机到来时,再次扬帆起航。
第二站是蜥都,这里是一个富丽堂皇的海湾之城。在这里,每一个想法都会由立场相反的双方进行辩论,两方要身着截然不同的衣服。在这里大多数恐龙对罗马式建筑风格情有独钟,这种风格跟恐龙一样,从许多次灭绝中幸存下来。腕龙是优秀的消防员,三角龙是乐队最佳的坐骑,赖世龙脚踏自行车的生意也特别好,踩高跷的角龙觉得自己很了不起;驮着石榴汁的河神龙是恐龙间的饮料小贩,生意不错;迷惑龙校车在挨家挨户的停下,接孩子们上学。
第三站伦伯格:曾经是恐龙岛最风光的城市,顶尖的音乐家都在这里。只是后来遭到了地震的破坏。
第四站乔罗汤戈村就更有意思了,他是恐龙国的流动村落之一,在地图上从不会长久的停留在一个位置。孩子们与恐龙一起玩着各种各样的游戏。
后来再乌木平原,他们看到了异特龙的孵化,以及异特龙与鳄鱼的对峙。再后来搭上了巨犀驼队的便车,遇到了爱尔兰大鹿,到达冰天雪地的康达克。巨大的猛犸象提供毛和奶水,以及供孩子们玩耍……
总之,就像所有的探险旅途,一路上亚瑟··丹尼森和他的搭档比克斯见到了各种各样的恐龙和村镇,人们和谐相处欢声笑语,太多神奇动物映入眼帘,当然他们也最终完成了拜见国王的任务。
看完之后,除了对作者精彩绝伦的想象力叹服之外,就是超级想拥有一支自己的恐龙搭档,也想穿越到这样的世外桃源去探险。插画精美到极致了。不愧是两次获得大奖的绘本作品,这个精致程度,排成电影也是足够的。
在本书的最后,作者讲述了他的创作和绘画过程。为了创造的真实性,他专门找了戏服和志愿配合的模特,来模拟书中的情节和游戏。主角在途中经过的每个城镇,作者都制作了精美的模型,恐龙的手稿更是不计其数。所有的地图都是作者手绘的,这部分的内容看来与主题无关,但是作为一本青少年读物,我突然觉得这部分内容的意义和启发更大。除了了解故事背后的美术绘画的伟大和魅力之外,更能让小读者们在心里埋下一个幸福职业的种子。我作为成年人都觉得作为创造了这样一个美丽奇幻的恐龙国的作者的职业真的是造梦者啊,将自己的想象力跃然纸上,创作出实体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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