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单位碰到了小老乡小陈,小陈刚进厂时,在我们部门实习过。一晃都六年了。
当年的他大学刚毕业,22岁。还有着初出校园的青涩与朝气。记得他说,有一个异地的女朋友,是大学同学,相恋了四年。在省城考编制没考上,女孩家人要求回老家再备考。他则考进了我们单位。
今天问他结婚没结婚,他给我说刚订了婚。不过不是原来的女孩子了。
因为是老乡,我们说着家乡话,他细细的给我讲他的故事,难掩一丝伤感。
女孩子的老家在一个发达的地级市,家庭背景挺好,其实父母是不想让她在外面发展的。父母的心愿是在家乡考一个公务员或事业编,再找一个门当户对家庭的男孩子。
两人就这样两地分居了四年,小陈说:“这四年的时间,我一直就老老实实的在这儿筹钱、买房子,装修房子、等她。从来没有别的想法。可是有一天发现她在当地考上了事业编,都已经上班了,从头到尾都没给我说一声,我知道的那一刻,心就凉了。”
小陈顿了顿,接着说:“分手是我提的,既然这么大的事都瞒着我,说明早就和我不是一条心了。分手后在省城的姑姑给我介绍了一个女朋友,做老师的,各方面条件俩人都比较满意,不到半年就订婚了。我知道她挺好,我对她也很好,可再不是当年那种两个人贴心贴肺的感觉了,我也没有办法那样去爱了,妈妈说有了孩子就好了,我觉得也是,可是我心里有一个角落,想起来就疼,就像硬生生的把心摘去了。八年啊,一个抗日战争都打完了。”
如果就这样一别两宽,各自找到自己的归宿,虽有遗憾,也是常见的故事。奇葩的是那个女孩子听到小陈订婚的消息,竟然毅然决然地从当地辞了职,追到省城来了。小陈说:“太晚了,太晚了,早有这份决心,现在我们孩子都得有了。”
我听着也不禁唏嘘,这个女孩子真的有点太傻了,当断不断,反受其害。如今,二十七八岁一个人在省城漂着,即丢了在当地的安稳生活,又丢了最初的那份纯真的感情。这个尴尬的年龄,再把自己放到婚恋市场上,只怕今后的婚姻生活稍有些不顺心,就会悔不当初吧!女孩子年轻的时候被男生宠着,惯着,认为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却未曾想到过男生成长起来后的那份决绝,是她所不能承受的。
想起田震的一首老歌:……想想最初的那份情感,毕竟最珍贵。你走的时候我哭了,至少不会像现在一样掩饰伤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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