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县城搬走已经十多年了,今天故地重游,感触颇多。
我与妻子在这里相识,彼时已都是大龄青年,我二十五岁,她二十七岁,我们感情发展得很顺利,虽然当时我是乡下卫生院的临时工,而她是县医院的护士,两人的差距很大。
她同意与我处对象,唯一的条件,就是在县城买套房。
我觉得如果错过了她,这辈子可能再也找不到条件这么好的了,所以,就逼着父母,筹划着在县城买房。
有一次,我俩在县里逛街,路过一个老小区,她和我说:她以前和同事们聊过,结婚后怎么也不能买这个小区的房子,质量差、格局差、年代久远。
过了些日子,父亲和我说,他打听到县城里有一套房挺合适,却正是妻子说的那个老小区。

即使这样的房子,我们也得先向亲戚借钱,付一半款,剩下的再找银行借,自己还借不到,还得找妻子在银行工作的姐姐帮忙。
一个姑娘还没嫁人,就得帮男朋友买婚房,放下面子去求娘家人,妻子的心情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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