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跟自己前一阵遇到的事情有关系,对这样的事情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真的是不合适吗?还是仅仅是披着“光鲜亮丽”(未婚)的外衣,而没有“玩”够!
自己的想法是这样的——如果在描述“前任”的时候说“之前有着几年”的在一起的时间,俩人相处,吵吵闹闹、分分合合也能算得上“过日子”,也是一种彼此的“磨合”,有着这么几年的光阴,最后无法走到一起,也算的上是个有“感情”的人;
如果说“前任”相处几个月、或者短于一年,吵吵闹闹、分分合合,最后没有在一起,也算的上俩人“不合适”,早分早解脱,前提是别“越界”,越“界”之后,挑人家毛病,说对方这个不行、那个不好,跟“玩”真没区别,也是一个人没啥“忍耐力”、“容忍度”,更不要说担当、和责任了。
这里面最关键的一点就是“界限”问题。
每次在交流过程中,总在说尤其是跟女性说,这个“界限”是检验对方的一个很重要的“指标”。
指标是什么?——对方的态度!得到了之后态度180度也好360度也好,不会保持不变,哪怕是保持不变都是很悬乎、很危险的,因为——得到了想得到了,也就不懂得珍惜了,这样的情况下,就一个办法——及时止损;相反,得到了想得到的,“倍”加珍惜,这是一个人的“担当”与“责任”,继续前行就行,因为已经“检验”出“人品”是没有问题的,当然前提是需要“持续”一段时间在3个月左右,当然具体的还是要靠自己的真实“感受”。
或许有人说这是“偏见”,其实,也有可能是“受害者”,确实,任何可能都会有,我只能对此表达出我经历过的,然后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感受。
什么是偏见?偏见是并未实事求是。是否是实事求是,上面已经说了,看一个人的关键在于“越界”之后的“态度”以及自己的“感受”,再就是“时间”。
如果一个大龄男,对一个女的能够持续18个月“不离不弃”,证明这个男的是“肯”承担责任与负责的人,最起码人品没问题,这样的人是值得“托付”的,当然如果说到最后“没”,别埋怨、别抱怨,因为“结婚”与“人品”是划不了等号的,“人品”在各种因素下是不会变化的——该怎么着还是会怎么着,最起码对于男人来说没“玩”,而“婚姻”只要有一个外界因素,只要有一个人“动摇”了(通常是女性,特指彩礼,再就是父母看不上后自己动摇)就“成不了”!
对于自己来说比起那些“短婚未育”的更不靠谱!最起码“短婚未育”的算的上“敢爱敢恨”算得对“感情”的担当,但是并非是“负责”。(至于短婚未育,想好了在表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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