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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林悟道《金刚经》第十三品 :如法受持分 第八章

红林悟道《金刚经》第十三品 :如法受持分 第八章

作者: 红林主人 | 来源:发表于2018-03-17 09:37 被阅读2次

    《金刚经》的三段论对于事物的客体与主体都是适用的,对于国家政策,国家虽是制定政策的主体,但人民是检验政策好与坏的主体,人民认为好,就是好,否则就是个名,名不副实,则祸害无穷。对于组织宗旨,企业虽是设定宗旨的主体,但市场是检验宗旨真与实的主体,市场感觉满意,就是宗旨,否则就是个名,名不副实,则商誉下降,品牌价值不升反降。对于社会组织及公司的职务,个人虽是承载职务的主体,但公司是检验能力强与弱的主体,公司考核结果合格,就是职务,否则就是个名,能力与职务不相称,就不会产生职务应该产生的绩效。

    所以说,佛教的传承与弘扬历经千年久经不衰,就是具有实际的社会效益,能解决现实社会中的实际问题,佛法强大的生命力就是基于此,它适用于社会中各层级的问题,大到国家,小到个人,都能利用佛法的理论与方法进行分析,并能找到答案。对于《金刚经》的三段论我之所以用这么多的篇幅来说明,就是要告诉大家佛法就是活法,办法、理法、治法,于国于司于民都具有极高的价值,万不可认为为神秘之物。

    般若波罗蜜,是妙觉本性,湛如太虚的大智慧。无相无形的太虚是道(无为法、规律)的特性,所以阐述无为法的金刚经本就虚无,那里还有什么名子,不过佛祖恐怕世人住相经名,产生断见,不得已强取一个《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的名子,便于弟子以法奉持与传扬。

    佛祖如来对于自己讲的经文都是这样的态度,那么对于我们未曾得道觉悟的人来说,是不是应该更加谦虚,不要做点事情就要树碑立传。看淡名利,心才能静虚,六根才能清静,才能看到事物内在的本质与规律,才能按照规律办事,事才能成功,一切才能顺心顺意,烦恼不缠身,身心才健康,自然离苦海,终可到彼岸,得此无穷无尽之福德。

    今天,在“科技探索发现”读到一篇文章,标题:物理学家实验证明人生只是一场幻想,所谓的现实世界其实根本不存在。结束语:我们人类自以为的真相,其实都是我们自己定义出来的东西,自以为是的结果,因为任何东西的本质都一块虚无,并不存在。这个理论好像跟一些哲学与宗教有相符,或许以前聪明的人们早就明白了这一点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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