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所以称为人,与野兽区分,得以蜕去野蛮的外皮。其关键之处在于人对于野性的摒弃,克制欲望,理智行动。不再是行动屈服于本能的婴孩,不再是饥饿时本能吮吸的幼儿,由此人在成长,脱离“本我”。
作者写的是人,是社会,是最深里的人性,剥去或妖娆或朴素的外衣,露出赤裸讽刺,无力呻吟的“人”。假如动物也有思想,让豺狼虎豹,牛羊鸡鸭,去绘制自己的上帝,那虎的信仰必然不会是两足带翅膀身被毛的,鸡的信仰也必然不会是身被毛四足食肉的。相对而言,现实中,这用笔用电脑用各种工具写作的两足的怪人,不管他用了何种题材,看中什么物种作为主人公,统一指向的核心思想都是——人,如此。
人,最简单,也最深奥的。他就在那,由你怎么研究,人类好像征服了世界,地球到处都是人,森林里穿兽皮行打猎的,海岛上行渔事作先人的,在钢筋水泥怪物中穿梭的,正在写这篇文章的,都是一种两足的怪物,就算解剖开来,也看不出什么神秘,物质的肉体超不出能量守恒定律。但人又是最深奥的,人性的复杂又是任何精密的智能都比不上的。贪癫痴嗔,情仇爱恨,瞬息万变,古往今来,无数讲故事的人前仆后继,用时间,用生命,用自己的全部,用世界所能借鉴的一切,去讲好自己所见所闻的或小小的或惊世骇俗的故事,将脑海中所有灵感的精灵变成笔下可爱的文字。
这又是作家的高明之处,永远没有非黑即白的领域,而是处于可怜可恨交替的灰色地带,静静的做一个讲述者,让一切诉诸笔尖,把评判交给读者,任故事继续往未知方向延伸,任凭人物在未知的未来再次鲜活。
他们高明的,事件不再是三维世界中人的交集,而是多维世界的碰撞,思维的碰撞,价值观的碰撞,虚拟与现实的交融,与读者的共鸣,与对方的冲突,与对方的惺惺相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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