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光义回来了,在外面打工三年,光义赚了不少钱,带回来一个艳丽的外地女子,叫秋芳,高个头,明眸酷齿,不是很漂亮但是一眼看过就忘不了。秋芳在一个餐馆里做服务员,自从光义第一次去吃饭就喜欢上了秋芳,秋芳是私自从家里跑到城里打工的,家里让她换亲,嫁给一个腿有毛病的人,然后对方的姐姐嫁给她哥。秋芳不愿意,结婚三天就跑了出来。
秋芳对光义并没有抬过眼皮,追求她的人,没有三百也有三十。秋芳对光义爱答不理,没活的时候光义就买些吃的去找秋芳,总是遭到秋芳的驱赶,但是光义铁了心就想娶秋芳。
事情的转机是秋芳的老家人找来了,正巧光义歇班,光义看到对方三五个人像绑架似的,拽着秋芳向外走,光义上前询问怎么回事,被对方一脚踢了个狗啃泥,没你的事,少管。光义挺起身子,上去发挥他们家族的不要命的浑劲,拨开人群,拽着秋芳撒腿就跑,秋芳的老家人对周边不熟悉,追了五六条街就跟丢了,两个人跑到一个空旷的仓库,才停下来歇气。秋芳把她在老家的事和光义简要说了说。
你怎么打算的,这地儿你可待不住了。
嗯,明天我就走。秋芳大喘着气。
跟我走吧。回我老家,保准他们找不到,我们那儿是农村,离这两千多里地。
不,你想什么呢?一个英雄救美,就让我以身相许。等天黑了,你陪我回住的地方,我给你一千块钱,咱俩两清了。
那你想去哪?
谁知道呢,买张票,坐上车,车到哪,人到哪,一开始我跑到我们县城,一个月就被逮回去了,然后我就跑到离家三百多里的省城,还是被我的一个老乡看到了,又被逮回去。这次我跑到这个两年多了,要不是上次寄钱回家,应该他们还找不到我。
你跑出来了,你哥怎么办,他结婚了吗?
你管,少打听,跟你又没关系。
两个人瞬间沉默了,秋芳不想说了,她需要想想下一站该去哪,同时懊恼给家里寄钱,以后绝不给家里寄钱了。
天渐渐黑了,直到两个人看不大清楚对方的脸,秋芳把思绪拉回现实,走吧,去我住的地方。
到了秋芳住的地方,秋芳住的地方挺偏的,离她上班的餐馆有二里地,周边住的人不多,秋芳从一个墙角的铁盒里翻出一沓钱,点了一千,递给光义,给,算我谢你的。
我不要钱。
爱要不要,反正我破财免灾。秋芳把钱放在了桌子上。
我想和你一起,明天我和你一块走。
啊?你还真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也不看看自己的样儿,要不是你今天救我一命,我都懒得理你。拿着钱赶紧走吧。
光义感觉很愤怒,自己好歹救了她,挨了一顿拳脚,她还讽刺自己是癞蛤蟆,一股不可名状的冲动,从脚底板冲到后脑勺,光义一把抱住秋芳,老子今天晚上不走。
秋芳上下挣扎,感觉光义的手四处流窜,喊了两声就被光义捂住了嘴巴。
秋芳被光义强暴了,光义穿上裤子,说明天跟我回家吧,我亏待不了你,我至少比你那瘸子强。
秋芳现在的脑子很乱,去警察局告他,自己要被耽搁在这里了,到时候老家的人找到自己,发现自己被人强暴了被揪回去会很惨。现在要赶紧离开这里可他就都在家里,秋芳的打算被这个男人打乱了,要不跟着他走,在他身上搂点钱,找机会就跑掉。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光义和秋芳回了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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