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出行,相信大家都无法避免打车,有的朋友日常生活中,每个月的打车费用可以达到一千多元。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过被出租车气得半死的经历。
小编自己就遇到过很多次。就说去年春节,我早上打车去赶高铁,就在某滴上约车,当时是自动快车+顺风车联合呼叫。
结果就等来一辆顺风车,顺风车司机带着我左绕右绕想要多载客。还诉苦说现在是高风险,我这个行程也不远,不多载客做不来。
过了查不到十分钟,他还是没有找到其他课,我就说我赶时间,我可以加点钱,但是不能等了,要是不能走的话我就叫别的。
那司机也没说什么,就开车了。
等开到半路,在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他停了下来,拿了个微信收款码说让我先把价格给补上。
既然我自己有言在先,那我就想着补就补吧,大家都不容易,我就问司机要补多少。
这个司机说了句,你看着给吧。
这走到半路了,我也不想节外生枝,我就用另一个手机重新定了一下从原来的出发地到高铁站的快车价格,然后我就跟司机说按照这个价格补。
但是这个司机可不干了,说那太少了,划不来。
我就纳闷了,这可是我按平台的价格给的,还让司机少了点平台费呢,居然还嫌我少。
要知道,顺风车那都是一口价,不管司机能不能拉到其他客人,我完全可以不补任何价款。而且我前面可是等他去揽客等了十几分钟,他自己揽不到而已。
我又问了他到底想要多少。但这个司机还是说让我自己看着办,不然就下车。
我这人可是吃软不吃硬的,这样明目张胆地讹我,真当我不敢半路停车了?
面对这种情况,我毅然决然就让他开门,让我下了车。
下车后我就发现这司机为什么选择在这里停车要钱,因为这边的车确实不多。不过好在我还是成功拦下了一辆,赶上了高铁。
在路上我就跟平台投诉,这个订单显示我是在中途下车,而且索要乘客价外费用,到了第二天,平台的客服致电我说已经查清楚了,过错在司机,这个点单无需支付,而且会对司机进行处罚。
这样的故事,我相信不止发生在我身上,绕路的,要加钱的,各种花样层出不穷。他们就是感觉乘客都是软柿子,在半路也不太可能会下车,所以屡禁不止。
不过,现在好了,6月29日,深圳市第七届人大常委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里面明明白白第规定了出租车的服务要求,各位朋友可千万要看一下,以后在路上没准用得上。
比较有用的法条,我给大家摘出来:
《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驾驶员应当安全驾驶、文明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随车携带或者展示与车辆和驾驶员信息一致的车辆营运证和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二)做好营运前例行检查,保持车身内外整洁,车辆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营运设施及标识完好;
(三)按照规定的计价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车费,提供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的发票;
(四)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与乘客协商选择合理路线,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协商确定的行驶路线;
(五)不得拒载、途中甩客或者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其他人员;
(六)接受乘客预约服务需求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供服务;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当然,除了这些之外,还有其他很多规定,但是这条的情况最常见,也最实用,大家如果有兴趣也可以搜一下《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全文。
那有人还要说了,法律虽然这样规定了,但是能有用吗?要是司机还这样,怎么办?
放心,你考虑到的问题,法律都会考虑到。在法律上,没有责任后果的规定,就没有执行空间,所以,《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章,从第五十九条到第六十八条,全部都是约定对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的,责任范围少的200元,高的能到十万。
我相信当你把这些法条给拿出来的时候,是可以协商到一个公平的,能保障自己权益的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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