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奥威尔《巴黎伦敦落魄记》
评分:4.0
断断续续地读完了这本书,感觉还不错。
我喜欢前面在法国的那部分故事,它的情节更曲折更多彩一点。作者呆在平民窟的旅馆里,先是以局外人的角度旁观,带着一些体验生活的悠闲,写得妙趣横生。那些个底层的极少被记录的人在这世上留下了一些印记。他们的生活,他们的谋生手段,都让我兴趣盎然。
直到作者被偷走了存款,不得不开始装穷。作者一点点沦为底层人的过程是很生动的。从一开始明明没钱,却要花费更多不必要的金钱来维持表面的体面,到去典当自己的衣服却被狠狠坑了一把,再到完全无法掩饰贫穷,不得不去找朋友看看能不能帮忙找到个工作——岂料他的朋友过的比他差远了。不过,他们俩作伴开始找工作也很有意思。作者在X酒店当小工的时候,生活被工作塞的满满当当。他所写的小工时候的见闻让我大开眼界,那些光鲜的酒店背后杂乱的工作,肮脏的卫生,实在是难以想象。就如最后写的那样,太影响酒店饭馆的经营了——看了他的故事实在难以下定决心走入那个时代的餐馆。
法国故事里印象最深的就是被骗那次。伪装成俄共的诈骗集团,依靠着提醒作者带旧衣服做好伪装,成功树立了自己的地下形象,也让我深信不疑。不由想起之前看的《恶意》,开篇那段死者杀猫的日记,轻描淡写地把我骗了过去。看来细节才是王道呀。
故事回到伦敦之后就显得无聊了。
流浪汉的日子是最无趣的日子。他们每天吃不饱,却要走十几里路在各个收容所辗转,忍受巨差无比的生活条件,和永远被克扣的餐券。他们的日子没有实际的意义,于是这部分故事也没那么多吸引力。
但这部分也让我知道,原来流浪汉的群体里,不只是浑浑噩噩无所事事的人,也有马路画家,也有唱歌的人,只不过他们的收入不稳定,无法让他们过上安定的生活罢了。
作者遇到的马路画家波洛实在是个浪漫的人,他贫穷,却会追逐时事热点,会发挥自己的才智来用马路画赚钱,会去了解天文知识,非常熟悉星星。他的生活流离跌宕,但他的灵魂却充满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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