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上所卖的东西,无非就是日常所见的货物,至于关于地方的风俗涉及的东西,相比于衣食住行所需之物就很少见了。但是,平原农村的街上,又经常出现难得一见的东西,让人眼前一亮,卖风筝的就是一种。
卖风筝的人,是偶然原因去卖风筝的。说是偶然,是因为卖风筝既不是卖祖传手艺的产品,也不是早有经营的习惯而从厂里进货。卖风筝的是在外地多年之后,偶然得到了成百张风筝。说是偶然,就是偶然,东南沿海的富人地区,生活所用物品多到富余,垃圾堆的东西都可以拿来再用。卖风筝的人在外打工,看到了垃圾堆上成包的东西,打开一看,是成捆的风筝。风筝包装拆开,在检查了风筝没有毁坏之后,就收了起来。外出的打工人,拖着行李回家过年,就把风筝从外地带了回来。
村庄的集市大于村庄,从外地回来的打工人,把风筝带到集上,就变成了卖风筝的人。卖风筝的人在赶集的时候,选择了一个不起眼的摊位,将风筝摆在摊子上,一边吆喊着,一边将手中的风筝撑开,表示风筝的质量完好。这和其它介绍货物的人一样。小孩子们在春天即将到来的时候,就想着把风筝买回家,等到哪天东风出哪里,就奔跑在野外的地里。
除了从外地带回来,风筝没有一分钱的本钱,风筝在集市上摆放着,五块钱一张,自己就多了额外的收入。
在外打工的人,在乡村中时常会存着从外面带回来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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