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格丽特·米切尔温婉迷人,她的文字柔情细腻而又磅薄大气,最具魅力的女人理应拥有雌雄同体的双向互斥特性,凝为男人或者女人都难以效仿复制的独特风格。
这本书写美国南北战争的史诗,在特定时代下,形态各异的爱情固然因为战火的吞噬由显绝美,但是更让读者惊喜的是,两个情敌在特殊困境中,面对共同敌人的聪慧勇气和果敢,简直叫人拍手称快。
思嘉美丽,她的全部心思都是让男人为之倾倒,我想不管是美女还是丑女,对于吸引异性的天性,从来都没有必要否认,因为她是女性。只是思嘉因为个人条件的突出才让她自信满满地正视尊重并获取身为女性本能的权利。虽然她自私虚伪浮夸任性,但是她是姣好的女子,是真实动人的尤物。而她从没有为自己亲自系过一次鞋带没有俯身捡拾一块飘落地上的手帕,却能在战火纷飞的恐惧黑暗中独自照顾一大家子老弱病残。她拖着脓肿的脚去邻家寻找食物,甚至向黑奴一般去地里挖掘山芋。她的目标很伟大,就是不祈求亲戚的施舍,而要靠自己的双手获得食物,养活塔拉,养活家人。她是多么勇敢啊,只因为他答应了挚爱艾希礼的嘱咐,照顾他柔弱脆弱的伴侣媚兰。
所以思嘉不管多么厌恶她都去做了,不管做不做得到都去做了。不管她有多么超强的调情魅力,她对艾希礼的爱情是昂贵奢侈的,是令人尊敬的。
再说说媚兰,不漂亮不性感也不活泼,永远像壁纸一般,隐忍自己的需求,无私奉献她能付出的一切,哪怕牺牲掉艾希礼的生命,也不愿丈夫背叛国家,苟且偷生。她跟艾希礼一样都是对灵魂的纯净度有要求的一类人。可当面对性命攸关的关键时刻,柔弱的她依然可以拎起军刀,冲向敌人。并且比思嘉这样活波勇敢的女子还要勇猛,提议翻开北军的包,此刻,娇柔的外表下,包裹的是坚韧的意志。让情敌思嘉都不得不对媚兰肃然起敬。
这两朵性情外貌迥然不同的女子,在那一刻没有雌竞对决的丑陋,只有她们彼此凛冽光鲜的美感映照。
作者肯定是偏向思嘉的,把她生的如此美妙,但是作者爱芸芸众女,让媚兰这个病歪歪的女人在关键时刻美的不可方物,因为皮囊会老去,但是一个人的性格气质以及灵魂的硬度和光泽,会永远照耀生命绽放光彩,这是美妆和华服无力修饰的人性之光。
米切尔真是好样的,写出如此精彩的巨著。思嘉,真的蛮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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