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邀当了一天的“电灯泡”,感觉是挺难受的。
平生做了一会介绍人,目前看来发展势头不错,有望成功。先是两个人争着请我这个“介绍人”吃饭,那时我就当是给他们两互相一个见面的借口。这次回来两个人一起请我出去玩,凭心而论,我是有点不想去,但又考虑到都是自己看重的人,如果请我能给他们提供一个机会,增进一下感情也是好的。
先一天晚上接到邀约时,我和女儿说起此事,女儿也说你这个“灯泡”去不太好吧!我是觉得来不了几天,拒绝不太好吧,就和女儿开玩笑说:我要早点休息,给自己充满电好去当“灯泡”,发光发热。
充电的想法却是实实在在的,既然要出去玩,就好好玩,是我一贯的行事原则,谁知晚上睡觉时,却照样失眠,压根没有达成我好好充电的愿望。人没充好电也就算了,关键是手机也忘充电了,早晨起来,和先生聊天,走的时候才发现手机没电,看来先生不在家跟前,我是真的状况连连啊!
好在去玩的地方,我和先生去过一次,也没什么好奇的,就没必要拍照,手机没电也就算不了大事,毕竟地方熟,又是自驾,根本不用担心手机有没电。这要是在上海,手机没电出门,先生又得操心我回不了家了。
哎,什么事才能让先生少操心呢?
“灯泡”这个事,有时候不去不好,去了也不好。这一天状况连连也就算了,玩的也确实是没意思。看来这种事以后还是少参与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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