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见到老潘,是在两年前的初三,是我最无所畏惧,是我语文最辉煌的年代。我记得清楚。
我是在李大伟学校的新客站教学点看到老潘的。我先看到的是他绛红色的针织衫,还有清瘦高挑的背影,那时,我旁边的同学推醒正想要趴下小睡十分钟的我,指着门口几乎是一晃而过的身影,说,那是语文老师。我记得我并没有细看,因为教英语的老师已经抱着一大摞卷子进来了。
那天的语文课时最后一节,老潘走进教室的时候天色已经半黑了。没有听到上课铃,于是我站在同学的桌旁问她一些理科的题目,直到,老潘关上教室门,问道:“最后一排那个穿红黑格子衬衫的女生,你是新来的吗?”我抬起头,余光瞥见身边的同学已经收好了数学,我有些尴尬的说:“是。”然后老潘说:“我们这边的同学,有些是老师逼着让他来的,有些是家长叫来的,还有些是自己同学拉来的……”说着,忽然转过身面无表情地问我:“是谁让你来的?”我愣住了,不知道这是在表达对方才我站着的不满还是别的什么意思。我记得当时,我有些愠怒地说了句:“是我自己想要来的。”不想,接着轮到他愣住了,半晌,才垂下他注视我良久的眼,淡淡地说了声:“既然来了就好好学。”
我们那时是初三,课时紧,他一边说着便转过了身去,拾起一根粉笔,在黑板上写下要讲的作文题,那一刻我向黑板上云淡风轻地望了一眼,之后便僵住了。自修过书法的我看到他的字,那种难以言明的气象从胸中氤氲升起,落于笔尖,就好像金属间碰撞而生的火花,有些铿锵,有些跌宕,我觉得那是我一生所见过写的最好的字,没有之一。
于是,他第一句询问我时在我心中的不好印象被他那七字作文题一扫而光,同时向黑板张了一眼,心下遽然一惊。我并未意识到,瞬间,这一眼会影响了我之后数年的审美。我只是惊奇,一个男子的凛冽,竟可以在字中的笔锋间流转,被表达地淋漓尽致,是瘦而不曲,却也是穆然成习。
四年后的今天,再想起那一天,已经记不清是几月几日了。
第二次上课,我交给他一篇作文,那作文有着极尽优美的辞藻,我心下有些窃喜,本以为可以因此而震撼他,令他认清我并非是一个凡俗之中的普通学生,然而,结果却完全出乎了我的意料——
老潘在课的伊始便读了我的文章,平淡且缓慢地,读的让我很慌。华丽之下的弊病仿佛是针刺扎在我心头,我红了脸。一直以来,按理,我是一个在语文上很自信的人,而那一节课开始,我的自负与骄傲被老潘,和他那没有什么情感的朗读一扫而光,那时我学识浅,不知如何形容他的行为,今天我会了,那叫“不虚美,不隐恶。”
读罢,他看了我一眼,那时我手都凉了。
“这么好的文笔,浪费掉了。”老潘说。
后来有一次,课上到一半,他叫我出去,说,让我们聊聊作文。老潘坐在办公台前,点燃一支烟,翻出我的作文,烟雾在我和他之间缭绕,我坐下,听他为我修改文中情节。忽然办公室寂静得吓人,他按熄了那支烟,看向我,似乎知道我有意见。年少的我有些不服气,便直言说:“难道不真实的题材真的可以有真情实感吗?”他说小说,说戏剧来反驳我的观点,而我,竟然也有勇气用散文,用诗歌来辩护。那一次,我和老潘争辩了很久,最后我还是让步了,他的意思,说那只是他的一家之言。之后的日子里,回忆起这一个夜晚总是觉得又像是在昨天,又像是已经——走出很远很远了。
最后一次上老潘的语文课,是一三年的五月二十五日,已临近中考。我在反反复复的交稿与被批评的过程后,他终于在那一节课给予了我赞赏。而那一篇他所满意的作文,他终究是没有读。老潘说:“我怕孩子们抄袭。中考,小谢你好好考。”
二零一三年的六月十八日,我走进了中考考场,出来时眼泪和汗水一样忙不迭地落下。多年的经验,告诉我这样一点心寒的消息:我输了。而输的原因谁也料想不到,包括我自己,写下作文题时我笔尖的颤抖已经决定了我之后的败局。
成绩下来之后,我十分失落,一个人坐着,发呆到半夜才想起老潘,发了一条短信过去,没想到他还没有睡,竟还立刻回我说:“没事,正常的,也很好啦!作文这块会有变数的。”那个年纪的我,对挫折还仅是初略而已,他晚些的时候,发了一条很长的短信告诉我说:“不要妄自菲薄,中考考不出水平,更何况只是一次考试而已!如果因之迷糊了,那才是没水平!只不过,要记得,谁都别轻易说自己有水平,康肃公尚记否?”深夜中,我僵立在黑暗里,眼泪从眼眶不止地落下,我曾许诺“必胜”,最后却还是让他看见了最为狼狈的我。
半年后的十二月,我带着蛋糕去庆祝他的生日,那天他有课,于是只匆匆见了一面便又分别。记得那一天,他颤抖着手指着我,笑着记起了我的名字。记得那一天,他穿着蓝黑条交织的毛衣,而不是我初遇的绛红色。回家后老潘发了许多条短信过来,似乎很是激动,他说补课班里还能有人记得自己,很高兴。
高一下半学期,作文又遇瓶颈,三十五分的作文,仅仅得二十五分。我考砸后回到家坐在桌前,惶惶乎不知何以释然,想起语文老师淡淡地把作文拿给我时的失望,想起那种几乎是雷劈一样的痛感,我趴在桌上,感到了迷惘。忽然记起中考之后安慰我的老潘,我忽然想起来去问他会是最好的选择。于是仅发过去寥寥数字的我,收到了一封长达三百余字的“短信”,我每每想起自己爱上文学的开始,当初是与老潘聊起“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实际便是这一切的开始,而那一封三百余字的话,被我抄在了本子上,时常记起,之后的高一统考,终不负其所望。
一年之后再见他,是他请我与其他一些初中同学吃韩料,我坐在他身旁,老潘不停地给我夹肉,硬说我是瘦了,这样瘦是不行的,得多吃点。那天阳光是很耀眼的,老潘穿了一件很薄的黑色衣服,还是清瘦,可看着他匆匆忙忙离去时的身影,还是忍不住鼻子一酸。那时会想起初三,也已经是两年过去了,记忆里一直挺拔瘦削,干净利落的老潘也不是那个第一印象里凛冽的,严肃的语文老师了。相遇是一件让人可以追悔很久的事情,因为当遇到一个确实温暖而阳光的人时,总是奢望自己可以遇见得更早。
后来,知道老潘已不在原先的学校任教,因为我们本在上海同一个区,之前觉得我只要努力,他就会看到我的奋斗。再后来,他知道我考到了南京,却只嘱咐我说:“生活要是过得挺好的,就会是个很好的感觉。”他的语气里满含着笑意,丝毫不如初见。
大一的寒假里几多周折,终于还是在返校的前一天见到了他。我在办公室的一个角落低着头看手机,等待他下课,不想却是他先走出来,站在办公桌前,有些试探地喊我“小谢”,我抬头,盯着他看了片刻,几乎是要认不出他。老潘还是原来的发型和模样,还是最初见他时的清瘦与安静,却是,在短短的两年里,忽然苍老了很多。我不知道他的字是否还似当初,使人一眼就动容;但是我知道的是,两年未见,时间使他的嗓音变得浑浊,以至于一传进耳朵,就觉得心里有一种彻夜难眠的辛酸,如同旷野的风刮过盐碱地上,那稀稀落落的芨芨草,风没有味道,芨芨草也缄默不言。
一执笔,粗粗写到这里,已经十一点多了,以前和老潘说自己最喜欢在十点半以后写作,因为万籁俱寂,给了我绝对的宁静,老潘每次发短信都告诫我要早睡,其实自己睡得比我还要晚。那一年能遇见这样的一个老师,是我的福报。他从不吝啬对我的批评和赞赏,就算是在中环高架的灯光里,我们仍能如当初一样,你一言我一语地谈文学与前程,这样一个亦师亦友的老师,仿佛萧红与鲁迅,仿佛费孝通与潘光旦,仿佛丰子恺与弘一。
打开耳机,听见范玮琪在歌里唱着这样的歌:“第一次见面看你不太顺眼,没想到最后关系那么密切,我们一个像春天,一个像秋天,却总能把冬天变成春天......”
老潘说:“时间很倔强,从不肯停下前行的脚步,人们不想忘记一些什么,于是就有了记忆!时光短暂,记忆永恒。”
直至今天,回想起最初遇见老潘的时候是在一个多雨的春天,上海还在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击打着建筑物防雨的铁片,是多愁的味道伴着零落的声音。
一直以来,我觉得维系人与人之间的东西,实在是稀薄得可怜,却仍自我矛盾地记下初遇的时候,某一个人穿了什么样的衣服,或是我第一眼见到他时在心里又有如何的感受。留下仿佛不是为了去思想,而是为了存在,这存在像是给之后的人生留下的注脚,将你的灵魂归于故事,也归于那一个个零碎的、相遇的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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