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保险市场的飞速发展和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各种新兴的保险公司分分挂牌成立了。
那很多朋友们可能都会遇到自己的客户担心同一个问题,就是小保险公司的产品,到底怎么样,买了不如大公司放心等等。
今天唐人保保(微信:bxzxfrs)就来聊聊“小公司”的这个事儿
其实,客户这个疑虑,真的担心的,就是两点:
小公司的产品,理赔服务会不会不如大公司好?
小公司的产品,会不会倒闭,如果倒闭了那我的保单怎么办?
其实,理赔与保险公司大小之间无必然关系,大公司有理赔差的也有理赔好的,小公司同样有理赔差的,也有理赔好的,甚至同一家公司不同地区的分公司之间理赔服务也有差别。
一、小公司理赔服务不如大公司好?
◆◆理赔◆◆
保险其实是客户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具有{法律效益}的正式的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交了钱,假如不幸发生了合同约定的风险,那保险公司就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赔偿。
从这个层面讲,保险是标准化的,有据可循有法可依的产品。能不能理赔,只跟合同约定的风险是不是真实发生了,是不是真的符合条款规定,跟保险公司大小完全无关。
说说品牌的力量:
保险,这样的商品跟我们买衣服,买鞋子不一样。
比如衣服鞋子,有的人追求品牌,即便同类的商品价格很高,也愿意支付这一部分的品牌溢价,一个最基本的原因是实体产品的品牌可以有效保证对应产品的质量、设计感、穿着体验,避开错误的选择,或者对品牌价值观的认同同样也可能构成原因。
但是保险的“理赔”是没有多少品牌溢价的,就算我买了全世界最好的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如果我遭遇的风险不在保单合同列明的范围内,那么也是不会得到理赔的。
反过来,如果我买了A公司的B产品,最终遭遇了合同列明的风险,我可以在A公司得到理赔;我也买了C公司的D产品,而D产品的合同条款与B产品是一样的,那么我同样可以在C公司得到理赔。
所以每一份保单,决定我们最终能不能得到理赔,与公司无关,与保单合同、遭遇风险有关!
而发生理赔纠纷的情况总结起来更多的就是:保险公司对于条款的定义与我们对于条款的理解和认知之间有偏差,我们认为可以赔的,保险公司以不在理赔条款范围内为由拒赔。
这种情况的发生可能有多种原因造成,比如没有理解清楚保障条款;再比如认知上的偏差,一个典型的例子,意外险中的猝死,我们可能将其理解为意外,然而猝死是不符合保险条款对于“意外”的定义的。
诸如此类,都有可能造成理赔纠纷,归根结底是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双方对于保单条款的理解和认知上存在差异。
◆◆服务◆◆
服务是一个非常具象化的事情,体现在方方面面。
比如客服电话是否随时能接通,接通之后是直接人工服务还是机器人语音指引一大堆之后才能和人说上话;
又或者报案之后能否及时响应,理赔人员的态度如何;从发起理赔到拿到理赔款,流程是否便捷顺畅……这些具体而微的事情。
不要说不同的保险公司会有差别,同一家保险公司的不同分公司也会有差别,不同的时期也会有差别。
具体到每一个案件上,我们很难对大小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做出任何评比,理赔是有法可依的,服务是因时因地因人因案因情况而异的。
那么放大数据量从整体理赔数据上来看呢。
保监会公布的2018年前三季度人身险公司万张保单投诉量排名中,投诉量最小的前20家保险公司中,有大公司,小公司同样也不少。
虽然排名每个季度都会有变化,而且由于小公司在绝对数量上要远远多于大公司,所以不管是前20名还是后20名,小公司上榜的数量都要远远多于大公司。
所以从大小公司在排名中所占比例来看,并不能得出小公司理赔服务就一定比大公司好或差的结论。
放大到整体数据来看,理赔服务的好坏与保险公司的大小之间也无明显关系。
二、保险公司会不会倒闭
《保险法》有关保险公司倒闭处理的法律原文:
第八十九条
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三、为什么很多客户喜欢找“大公司”
我们平常所说的大公司,一般来说是指大品牌,知名度高的公司,这更多是得益于其广告投放。
然而我们需要搞清楚的是,铺天盖地的广告投放属于保险公司的宣传行为,目的是为吸引更多人关注到该公司,进而产生购买行为
也就是说广告是对保险公司的销售数据负责,对收入负责的,但跟理赔关系不大。
我们应该明白我们平常所说的知名度与保险公司投入广告宣传的力度有关,而不是跟理赔,服务有关。
所以,担心小公司的产品“不靠谱”,真心没必要...
我是唐人保保(微信是“保险之幸福人生”的每个汉字的首个字母:bxzxfrs),如果想了解更多保险知识、咨询更多保险产品,欢迎大家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小蝌蚪之找妈妈。
觉得文章对大家有用,欢迎您转发分享给自己的亲戚朋友。
产品咨询及投保,请添加本人微信。
搜索关注公众号或添加微信可以享受免费服务哦!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