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云边有个小卖部》所有人的坚强,都是柔弱生的茧。
在大多数人心中,自己的故乡后来会成为一个点,如同亘古不变的孤岛,对王莺莺来说,故乡就是她人生的依靠。
王莺莺:云边镇小卖部的主人。年轻的时候,从山里嫁到了有海的地方,世事难料,在有了一个女儿之后,丈夫撒手人寰。婆家容不下她,只要孙女,但是当母亲的怎么忍心丢下自己的女儿,所以她偷偷带了女儿又回到了云边镇。
山脚下的乡村,死了丈夫女人,带着一个几岁大的女儿,在上一辈留下的一个院子里开始了她们的艰苦生活。对母亲来说,女儿是自己生活的寄托;可是对女儿来说,是这个自私的母亲断送了她在奶奶家的幸福生活。叛逆、逃学,高中就出去和别人厮混。当王莺莺见到大自己女儿好些岁的女婿时,她已经有了外孙。
这个母亲没有办法,只能让女儿辍学、结婚生子,谁知好景不长,这个女婿就卷走了她家所有的钱财,不知去向。女儿因此备受打击,也离家出走,杳无音信,只留下婆孙两相依为命。
小外孙刘十三:从小听话懂事,学习比谁都刻苦,因为出走前,妈妈告诉他:别贪玩,努力学习。长大了考清华北大,去大城市工作,找一个爱你的女孩子结婚,幸福生活。虽然母亲的样子在记忆中模糊,但他从未忘记过这段话,他在自己最珍贵的笔记本上写着自己的计划:
背所有课文,背不出来拼命背;
学会做所有应用题;
提前阅读初中课本;
期末考进前十……
就这样,哪怕是脑子不聪明,哪怕是自己不会做题,他也要靠自己硬背,把高考题一道道背下来。当然,老天没有因为而感动,他并没有考上清华,只是去了一个一般的大学,而这个大学还不在所谓的大城市。
程霜:一个从小患有疾病的女孩。她和刘十三相识于小学老师罗素娟的家,罗素娟是程霜的小姨。程霜无意间从爸妈的谈话中听到,她自己得了不治之症,所以她告诉爸爸妈妈想出去散散心,借由云边镇空气好,安静,又有小姨的庇护,所以在这里过完自己人生的最后一个暑假简直是再好不过的事了。
为了学习,暑假刘十三在罗素娟家里补课,就这样认识的不经意,但却成了程霜一生的牵挂。程霜不是一个小家碧玉的闺女,她活泼、开朗,甚至有点霸气。因为小姨没收了自己的零花钱,她竟然孤身一人在刘十三回家的路上,“打劫”了他们一帮人。
其他人都乖乖交出了自己的零钱和零食,只有刘十三说他什么也没有。为了求“女侠”放过,他答应以后每天给程霜带好吃了,谁让他有个很能干的姥姥,而且他家还有个小卖部呢。就这样,一回生,二回熟,两人关系越来越好,程霜把她不久于人世的秘密告诉了刘十三。
滚烫的泪水灼伤了少年的心,不知道怎么安慰,只想尽力对这个朋友再好一点。不知不觉中,这个有些沉重的暑假就过完了,程霜也要回去了,走前他给刘十三留纸条说:如果我们还能再见,我做你女朋友吧。
有些人分别容易再见难,十几年也不过是弹指一挥间。程霜随爸妈去了新加坡,刘十三奋斗在求学的路上。拼尽全力也不过是上了一个普通大学,和其他人一样浑浑噩噩的过着优哉游哉的大学生活。他已经忘了小时候的他,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让自己心动的姑娘——牡丹。
不咸不淡的处了两年,他深深的爱牡丹,对什么事只要从对方眼里看到不想回答,他都不过问。他总是带牡丹吃好吃的,给牡丹他所能给的全部爱,然而牡丹还是在毕业的时候离他远去。在火车站看着牡丹远去的那么决绝,他失魂落魄、沮丧颓废。他背去的送别包里,全是姥姥从老家拖人送来的零食,可是牡丹以拿不上为由轻而易举的拒绝了。
学习的失败,恋爱的失败,毕业后不知该何去何从,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已经完全没有希望了。屋漏偏逢连夜雨,就在转身要回学校的瞬间,看着一个女孩带着两个警察朝自己跑过来。女孩上来就说:警察就是他,是他刚才拿了我的包,转身就跑,我好不容易找到了。
一头雾水,被带回警局。一开始,他极力跟警察解释,他没有拿别人的包,可是后来,不想回学习面对伤心地,他想着蹲监狱也没什么不好,所以就说包是他拿的,随便判吧。警察按流程做着笔录,姓名,“刘十三”。
看到这个名字的,该轮到女孩惊讶了。问清楚情况,没错,这是他要找的人。十几年过去了,程霜没有死,在小姨告诉的地址下,她找到了刘十三所在的城市。过安检的时候,不小心被刘十三拿错了包,这才搞了这么一出。
从派出所出来,看到现在的刘十三,程霜不解。问清楚了所有事情,她才知道不过是失恋了。也许一个随时可能失去生命的人,更在乎当下吧,在她的强烈怂恿下,刘十三、程霜和舍友智哥连夜打出租,几百公里去了牡丹的新学校。
本来以为清晨出现在牡丹的宿舍楼底下,会让她感动而挽回感情,没想到却又是扎心的一刀。小雨中,牡丹挽着一个成年高个子男人的胳膊,显然是从外面刚回来,两人还有说有笑。抬头,笑容僵在脸上,一时无语,从未谋面的两个男人似乎却明白了些什么。
高个子男人恨恨的走过来,抓住风雨中瑟瑟发抖的刘十三问:“你是谁,你要干什么?”刘十三:“我是牡丹男朋友……”一句话刚出,高个子就一拳将刘十三打到在地,怒吼到:“你是什么东西,她和我睡了三年,她和我睡觉的时候你在哪呢?”“是呀,我刘十三在哪呢?”以前,总以为她是寄宿亲戚家,或者在外打工,晚上不方便回学校,所以早已习惯了早晨带着早餐去车站等她,从来也没多余问过一句,现在看来,他刘十三算什么?
两个男人撕扯着打在一起,以刘十三差点被打残为结局。考虑到下午还有重修考试,三个人带着一身的疲惫和狼狈回到学校,走进考场的时候,开考铃声都已经响过了。
卷子上依旧是看着熟悉的文字、公式,但是自己一个也不会做。想着自己这悲惨的二十多年生活,由不得眼泪决堤。顾不上身处,自己是谁,只想把委屈都哭出来,这一次流干所有的眼泪。
当然,毫无意外的又是考试没过,就这样天天买醉,浑浑噩噩的过完剩下的日子,卖惨求老师,勉强混了个毕业。可是,社会比学校残酷多了,连续几份工作,他连试用期都过不了。
实在是快没有钱花了,回小镇他拉不下脸,从小他就给王莺莺说:“我以后要在大城市生活,买房买车了把你也接过去……”现在这样回去,怎么能呢?他刘十三做不到。好不容易在舍友智哥的介绍下,进了一家保险公司,可是连续两个月他一份保险也没卖出去,眼看这试用期快到了,但自己除了天天晚上在自己租的房子里醉生梦死,什么也做不了,他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活着?
一天晚上,朦胧中感觉王莺莺来看他了,抱着王莺莺又是一顿嚎啕大哭。第二天醒来,他躺在家里的床上,听着外面王莺莺和邻家婆婆正说着自己。王莺莺向邻居夸说他工作自由,老板准许休假,他回来看望自己的。下了楼他没有揭穿王莺莺,只是接着把这个谎话编的更完整了一些。
他告诉王莺莺他要回城市去,王莺莺说不同意,在小镇也挺好,说着又皮上了,王莺莺拿着笤帚追赶他,他逃着跑着又回到了小学的操场上,而这一次程霜正在给孩子们上着体育课。
为了帮助他完成业绩,程霜收集了这个镇所有人的资料,穷尽自己的智慧,帮他分析购买性最大的人,和他一起面对所有的问题和复杂的人事,最终完成了他吹的牛逼!
当然在这个艰难的过程中,他俩认识了单亲小姑娘球球。球球妈得了癌症,爸爸以前做生意,人善良好说话,被别人欠了钱。妈妈看病需要花钱,爸爸却一个债主的钱也要不回来了。花光所有家底,走投无路,妈妈自杀,爸爸变成了半痴半傻。
眼看着球球到了上学的年纪,爸爸却还是筹不到钱,他拾牛粪,求老师,可一切都没用。别人有心想收养球球,但这个懂事的小姑娘却怎么也不同意,她说要照顾爸爸。村里人实在看不下去,对这个废物一样的男人说到:“你怎么不去死,你死了,也许你闺女还能过两天好日子呢!”
生活没有转机,这个爸爸要靠女儿的骗吃骗喝来供养,他想到了邻居们说的话。终于,他拿起刀子去了银行,砍伤了银行工作人员,最终被警察当场击毙。球球,从此以后连这个疯爸爸都没有了,她被送到了孤儿院。受尽欺负,却隐忍大度,她说:自己没有依靠,所以只能自己保护自己。
工作算是转正了,可外婆却不行了。其实在再破去接他的那天晚上,就已经知道了自己肝癌晚期。她想去看看自己的外孙,没想到看到的却是一个人最悲惨的模样。一个70岁的老人,开着不能走高速的拖拉机,辗转一夜才找到了他。看着自己一手养大的孙子,颓废成这样,她没有告诉他实情,什么也没让他知道,她是他最后的依靠和支柱。而现在终于瞒不住了,她倒下了。
程霜和刘十三纵使再难过,也无力改变这事实,王莺莺终究是连年也没过,腊月二十七就走了。奔着新年,没多少人愿意帮忙这丧事,只有他俩仔细地葬了外婆,埋葬了他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外婆死的时候告诉刘十三:你妈回来,告诉她我不怪她,只要她过得好就行。你俩也好好的……
按照当地习俗,头七他需要给她去山上挂灯,这样方便死去的人找到回来的路。可巧,前几天一直下大雪,几十里山路早已被封,程霜怕他一意孤行,一直守着他,可还是没看住。找了个借口支开程霜,自己还是往山上去了。雪深不好走,一摔陷进雪里,也滚不下去,只是整个人爬起来,太吃力了。
这跟自己的人生多像,咬牙已经没用了,摔不死,爬不动,自己喊着加油,挪一步拼尽全力。
一个小时的三路,刘十三爬了七八个钟头。不知道跌了多少回,鞋子掉了多少次,最终还是为姥姥点亮了山顶上的那只灯。放下疲惫,让眼泪肆意流淌,睡在厚厚的雪上,手脚冻的麻木冰凉,只想让寒冷凛冽的风带走满心的忧伤。睁开眼,空荡荡的山上,只有程霜睡在他身旁。好些天没仔细看程霜了,最近她怎么瘦成了这样,很难想象她是怎么上来的,只看到满脸疲倦,雪湿透了衣裳。
春天来了,程霜似乎有又希望了,父母说让她赶紧回去准备做手术,这应该是最后一次了。她心里知道,这些年的生命已经实属意外,这次到底还会不会再幸运,谁也说不准。走之前,她告诉刘十三:“不要去找我,若是我好了,自然会回来找你。”
人生没有我们想要的意外,生活总是展现给我们最难堪的一面。最亲的人走了,刚想要去爱的人也离开了,终究还是留下了刘十三孤单一人。我们都知道生命到最后必然是死亡,而我们能做的只有不去等待,珍惜还在身边的爱。短暂而美好的一生,我们要:
为别人活着,也要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