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导语:津贴和补贴均虽都可是工资的组成部分,其在含义、形式和性质上均不相同。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中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 计时工资;(2) 计件工资;(3) 奖金;(4) 津贴和补贴;(5) 加班加点工资;(6)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可见,津贴和补贴是工资的重要组成内容。
根据规定,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1)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野外作业津贴、井下津贴、夜班津贴、流动施工津贴、高温津贴、冬季取暖津贴及其他津贴,津贴的形式比较多样化。
(2)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我国的财政补贴大部分用于以粮、棉、油、猪为主的农产品价格补贴。
从性质上看,津贴是一种补充性的工资分配形式。津贴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津贴具有相对均等分配的特点,津贴的发放具有强制性,只要劳动者符合发放津贴的条件,就必须无条件向职工发放。而补贴的发放属于一种福利性质,属于用人单位自主经营权的范畴内,目前并没有法律法规对此作出强制性规定。
此外,还需注意,津贴是不纳最低工资数额中计算的,根据劳动法,此类含津贴的工资标准不能低于地方的最低工资标准;而补贴是属于最低工资范畴的,也就是说,扣除补贴部分,职工的工资收入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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