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市甘井子区行政服务中心率先启动“周六延时服务”机制,以此作为全区行政服务工作营商环境建设的集结号和突破口。
首批纳入延时服务的有八个单位:区司法局、区农海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甘井子区公安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甘井子区环保分局。可办理行政审批事项44项,便民服务事项2项;延时开放时间从3月4日开始,每周六(国家法定节日假期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00~3:00。
首先这是一件好事儿,毕竟是延时服务了,也算是便民措施,鼓鼓掌也是应该的。甘井子区政府网站的信息题目是《甘区率先启动‘周六’延时服务机制》,率先之后其他地方是否也要跟进效仿呢?机制简单来说就是一种制度化的方法,区政府把延时服务作为“机制”提出来,是不是要作为一种制度永久坚持下去呢?这些都有待观察。
打造好的营商环境,关键是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简政放权,取消不合理的行政许可审批和收费等,作好预约服务和网上办理。观念的转变,意识的转变,远比延时服务来的重要。好的营商环境,不在延时上,而在效率上。
政府依法服务、依法便民即可,如因特殊时期工作需要,应急性、临时性改变每周五天工作制未尝不可,但作为一种制度化的“机制”提出来,是不是有违法之嫌呢?政府也要守法遵法,而且更应该是守法遵法的典范,公务员加班也要合法,不能凭领导长官意志随便定。更何况,加班的都是基层干活儿的人,不干活儿领导通常都不用加班。
破除机制的同时不能又建立一个违法的机制,政府部门也要遵守劳动工作时的规定,无论是基层公务员或工勤人员也是人,他们的休息权也要得到保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非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擅自延长工作时间。公务员或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试问,又有多少加班的公务员或工勤人员得到补休了呢?
便民是好事,但不应是违法的借口,如果依此逻辑,是不是所有的行政服务窗口都要周六上班呢?法官检察官及其他公务员是否也要延时工作呢?法制政府,首先是政府决策要依法决策,政府的法制部门要为领导依法决策提供参考为领导当好参谋,让政府决策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面子工程要不得,违法且有违情理的“机制”不可行,当然更不会持久。如果周六延时服务作为一种“机制”确定下来甚至被效仿被推广,那才是法治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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