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已经通过了创作者认证,不用勉强自己每天写800字了,轻松之感油然而生。
今天我要说的,是关于我们的表达到底应该直白到什么程度。
来看一个例子。
同样是表达喜欢对方的意思,当面对不同的对象的时候,我们表达的直白程度是不一样的。面对一个三四岁的小孩子,我们只需要说:“宝宝你真可爱,叔叔喜欢你!”这样的表达就非常适合,对方也听得懂。可是当我们面对一个20岁的姑娘,并且这个姑娘正好是自己心仪的对象的时候,这样的表达方式就太直白了,显得不妥。
这时候的表达,可以更隐讳一点,曲折一点。你可以说:“我喜欢吃火锅,特别是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吃。”过了五秒钟,你又对她说:“小莉,改天我们一起去吃火锅好吗?”
这种表达就显得委婉一点,大家不至于太尴尬。如果对方对你没意思,她会说:“算了吧,吃火锅容易上火。”如果对方也喜欢你,她会愉快地答应:“好呀,我也正想吃,择日不如撞日,要不就今天吧!”
其实书面表达也是同样的道理。
太过直白的表达是什么东西都交代得清清楚楚,没有留给读者去思考、去推敲的余地。一些场景或者情节,只需一句话就可以说个大概,字面上没有说出来的那些细节部分,读者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常识和经验去进行补充。所以有“阅读的过程也是二次创作的过程”这一说法。反之,如果这些东西被作者统统交代出来了,就会显得啰嗦、重复,显得作者看不起读者的智商。
留一点思考的空间给读者,这是我一贯的看法。
可是,今天我的做法有点过了,就像开车一样,一脚油加猛了没刹住车,驶过了。
写完“七夕夜,老公没有回家”后,修改了两遍,自己觉得还满意,也就公开发布了。之后一整天的时间,虽然也有简友点赞,可是我看出来了,大部分都是礼貌性点赞,真正把这篇文章读完的友友寥寥无几。
唯一有位名叫“拾六”的简友,她应该是认真读完了。她写下评论说:“妻子为什么要这样做,好像没有交代清楚。”
我打开文章一看,果然如她所说,文中有一些基本的背景尚未作出交代,以至于读者连“主人公为何有如此行为”都搞不明白,这真是一个低级的失误。
这就给了我一个教训,我们在进行书面表达的时候,既不能把读者当白痴,凡事再三重复,也不能高估了读者的推理能力,让表达丢三落四。有时候,你以为读者应该能够想得到,其实这只是你自己的主观认识,一厢情愿。
该交代的背景你不交代,这是低级错误。不该多说的你重复说,这是老年痴呆。我认为,我们提笔首先要防止低级错误,然后在修改的时候再避免老年痴呆。
故事在你的脑海里,怎样把它还原成恰当的文字,这是一个需要长期磨练的过程,这门技艺需要不断地学习和提高,不得有丝毫马虎。
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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