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又是实践了一天提问题,使用六个提问套路,感觉自己变化很大,可以绵绵不断的提出问题,但问题也来了,所提的问题的质量和目标性不是很强。言归正传。上一章我们对证据的效力做了更进一步的说明,主要讲了三种证据的类型:个人观察、科学研究和类比。这一章我们继续将证据的效力完善,主要是找出引起一件事情发生的背后原因是什么。
一 替代原因
所谓替代原因就是指一个特定结果的发生可以由一个言之有理的替代解释进行说明。世间万物任何事物的发生都是有其发生的原因,而且原因绝非唯一。但我们在生活中却很难意识到这一点,特别是触犯到自己的利益时,我们往往会做出主观臆测,断定发生这种结果是什么,并认定一个原因死磕到底。比如你和朋友一起去约会,朋友迟到了半个小时,你可能就会认为对方是个不守时的人,并将这作为唯一原因去看待,而事实上我们还可以找出很多的替代原因,比如对方临时可能有点事,可能堵车了……总之我们的思考不能太局限,很多事件的发生都可以通过各种相互替代的原因加以解释。所以我们应该找出尽可能多的适合的替代原因:
- 我能不能找到其他的方法来解读这个证据?
- 还有什么别的可能会引发这个行动或导致这些发现 ?
- 如果我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哪些东西我可能会当成重要的原因?
- 如果这个解释不正确,还有别的解释可以说得通?
当我们想要找出种种替代原因时我们便可以这么问问自己。
二 几种常犯的错误
- 过度简单化因果关系谬误
就是说我们找出的任何一个单独的原因都只是可能引发时间发生的其中一个原因,而非唯一。 - 事物相关并不能证明存在因果关系
这也是出现忽略性常见原因谬误的原因。忽略性常见原因谬误是指认不出两件事之所以有原因是因为第三种因素在起作用。 - 事后归因谬误
两件事情紧挨着发生并不一定就能证明两者之间是因果关系,更多的可能是一种巧合。
当我们发现了这些替代原因后我们该怎么抉择呢?哪一个更为合适更为可靠呢?第一我们需要挑选出所有原因中逻辑性较合理的。第二我们自身所学的相关知识去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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