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有没有替代原因
得到的教训
(1)很多类型的事件都可以通过各种相互替代的原因来加以解释。
(2)专家可以检查同一个证据而发现不同的原因对其加以解释。
(3)大部分持论者只给你那些他们喜欢的原因,独立思考的读者或者听众必须自己找出替代原因。
(4)想出替代原因是个创造性的过程,通常情况下,这类证据不会是一目了然的。
(5)最后,特定因果断言的确定性和言之成理的替代原因的数量正好成反比。因此,找到多个替代原因可以让批判性思考的人真正变得理智而谦逊。.
需要对自己提问的问题
我能不能找到其他的方法来解读这个证据?
还有什么别的可能会引发这个行动或者导致这些发现?
如果我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哪些东西我可能会当成重要的原因?
如果这个解释是不正确的,还有什么别的解释可以说得通?
唯一原因还是原因之一
我们必须要记住,我们找出的任何一个单独的原因都极有可能是引起事件发生的其中一个原因,而不是其唯一的原因。
共同原因是经常有的,但是我们经常想把一个问题简单化从而不能发现其中本质。
组间差异的替代原因
造成差异的原因也许不仅仅是设计因素。
事件有联系并不能证明因果关系
将因果关系和相关关系二者混淆起来,既可以理解,同时又异常危险。虽然原因确实先于结果出现,但先于结果出现的还有很多种其他因素,而其中很多不是引发结果的原因。
“在这之后”不等于“因为这个”
通常我们想这样解释一桩特殊事件:因为乙事件发生在甲事件之后,所以甲事件引发了乙事件。这样的推理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人类都有这种强烈的倾向,愿意相信如果两件事紧随前后发生,那么第一件事肯定导致了第二件事。
但是很多事件紧随在其他事件后面发生,却并不是由前面事件所引发的。如果我们错误地得出结论说第一件事引起第二件事是因为它发生在前,我们就犯了事后归因谬误[1](全称为"post hoc, ergo propter hoc fallacy",拉丁文的意思是“在这之后,所以是因为这个的谬误”。)这种推理方式是造成许多迷信的直接原因,例如前述的《体育画报》封面霉运之类。再比如,你可能在写出一篇极出色的论文的同时戴了某一顶帽子,所以现在你每到写论文就坚持非要戴同一顶帽子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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