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太阳已经是一觉之前的事了,那会儿我刚刚吃完中午饭,从一个大门出来走向另一个大门。
我还穿着棉袄,早上醒来的时候会烤电火,因为太热把火关掉会抖腿,我的感官还处在冬天。所以遇到这么暖和的太阳,心里立马有晒一晒的打算了。见惯了别人在各种平台里晒“珍贵的太阳”,“难得的好天气和心情”,我对所谓珍贵太阳的态度向来是“我要把它浪费”,以显出我的不同来。后来这珍贵的太阳越来越多,大家不怎么晒了,似乎“珍贵的太阳”这个说法也不一定了,我于是放心大胆地冒出我要晒一晒的想法。
我总觉得,在冬天里晒太阳和烤火一样,都是通过热传递让人变得更温暖,并不会因为什么“太阳”显得更浪漫而有所不同。我今天细细感受之后依然认同此种说法,大体上无甚不同,但还是要公平公正地讲,世间很难通过电造出这么均匀的火来。这种很均匀的火导致了一种很均匀的温暖,从我的眼窝到我的脚指缝,加上“阳光”这个词不可否认的浪漫,简直让我想脱下全身的衣服来。
我躺在椅子上幸福得像一头知道自己不用挨宰的肥猪,闭着眼睛快要发出哼哼哼的猪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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