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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作者: 大虾来也 | 来源:发表于2017-03-24 18:58 被阅读67次

    路灯下,柔和的灯光拉出一道长长的影子

    朱大兵抱着一本厚厚的英文字典左顾右盼,兼顾拍打驱赶着身边的蚊蝇。

    半个小时过去了,要等的人还没有来。

    他又仔细确认一下相约的地点和路线。

    今天晚上八点,学校北区操场左边的小路上第三个路灯,以牛津英文字典为证,不见不散。

    问题是现在已经八点半了。

    操,劳资又被耍了,朱大兵恼怒的把手里的书往地上掷去。

    果然约见网友,是一件不靠谱的事。

    他要约的人,叫似水流年。

    他们是在一个学校的论坛认识的。

    起先朱大兵只是觉得无聊,随便注册了个帐号,闲逛逛,看看学校校花校草八卦什么的。结果遇到了似水流年。

    凭他的直觉,她是个女人,而且是个腹黑又毒舌的女人。

    似水流年在这个论坛里很活跃,经常发表一些文章。

    上到天文地理知识,下到学校食堂大妈的婚姻状况。

    无一不通。

    文章的论调总是

    劳资天下第一,你们都是愚民。

    有一次朱大兵私信她,

    你写的那个宇宙黑洞的什么玩意,抄的吧。我在报纸上看到过的。

    这当然是胡扯,朱大兵说不上来为什么,可能是比较无聊,就是想撩拨一下她。

    结果没过几分钟,自己的电脑就被黑屏了。

    手机上QQ发来一条验证信息。

    似水流年:你电脑是我黑的,这是你胡说八道的下场。

    朱大兵惨叫一声,大呼救命。

    后来他就和似水流年成了好友。

    无话不谈的那种。

    有一天,朱大兵问,

    你写的文都好深奥,我看不懂,你不能写点正常人能看懂的东西吗?

    似水流年道,

    看不懂正常,动物世界如何能理解人类文明。

    朱大兵差点噎死。

    过了几天,她终于写了一篇接地气的文章。

    吐槽吃臭豆腐的危害。

    朱大兵最爱吃臭豆腐。

    他在文章底下评论,你不吃,怎么知道臭豆腐不好吃?我天天吃,可香了。

    过了半响。

    似水流年发来一条信息。

    狗无胃而食粪。

    惊得朱大兵刚吞的一块臭豆腐差点卡在嗓子眼里咽不下去。

    喝了几口水平复下来后,他劈哩啪啦打出一行字,

    马上见面。

    那边的回复言简意赅。

    现在没空。

    又过了几个月。

    有一天朱大兵告诉她,自己很痛苦。

    原来是他念高中的时候喜欢一个女孩子。

    女孩是他的同班同学。

    坐在他前面,长长的辫子荡来荡去。

    他总是喜欢去拉一把。

    常常引得女孩跟他大喊大叫。

    他便幸灾乐祸地笑。

    他喜欢她,可是不知道用什么方式表达。

    后来高考之前,他鼓起勇气给女孩写了一封长长的告白信。

    女孩没有正面回复他,只是说一切等他们上了大学再说。

    如今他们都各自上了不同的大学。

    他联系女孩,却没有任何回复。

    朱大兵把这些话一口气告诉似水流年后,突然又后悔了。

    他完全可以想象到电脑那一端的人翻着白眼,不屑的神情。

    她肯定要讽刺他幼稚白痴。

    然而半响等来的却是,

    我们见面吧。

    今天晚上八点,学校北区操场左边的小路上第三个路灯,以牛津英文字典为证,不见不散。

    已经八点四十五了,朱大兵决定再等十五分钟,如果她还没来,自己就拉黑她。

    又过了五分钟过去了。

    一个穿白裙子的长发女生从他面前经过,停下,顿了顿,似乎在打量他。

    他刚想询问,你是不是似水流年。

    她又摇摇头,走开了。

    朱大兵觉得自己像个傻子,异常愤怒。

    弯腰捡起地上的书草草擦拭了一下,准备离开。

    忽然一个女声脆生生道,

    尾生抱柱,听说过吗?

    既然约了人家,就该一直等下去。

    不过半个小时,你就不耐烦了吗?

    那白色连衣裙的女孩又折返了回来,望着他笑意盈盈。

    似水流年,真名叫林晓花。

    烂俗的名字,人却不俗。

    她是计算机系的高材生,曾经在学校组织的辩论大赛中拿过最佳辩手奖。

    个子不高,身材韵称有致,喜欢穿白色衣裙,搭配一双精巧的细高跟。

    皮肤白皙,眼睛大而有神,十分灵巧动人。

    算的是名副其实的美女加才女。

    他们见面后没有像一般小说里写的那样,

    金风玉露一相逢,从此结为眷属,朝朝暮暮。

    他朱大兵自觉是配不上这样的女子的。

    他还是觉得当年高中那个扎大辫子,淳朴天真的姑娘更适合他。

    林晓花太过耀眼夺目。

    不适合当女朋友,当个红颜知己还是不错的。

    朱大兵和林晓花相处起来是十分合宜的。

    她每天早起跑步5000米,空着肚子去上早自习。

    朱大兵总是能在她下课时递上早餐,

    豆浆加油条。

    她有时也问他,干嘛不早点起来去上课。

    朱大兵回答,起不来。

    后来朱大兵却不得不每天早起。

    因为林晓花每天强制性规定必须要在6点钟吃到他的豆浆油条。

    不然平时所有代写论文,代写情书的业务都会暂停。

    朱大兵吃瘪,只好乖乖执行,一天也不敢懈怠。

    有一天,她来找他。

    把写好的论文装在信封里递给他。

    她那天穿了一身白色的运动装。

    似乎是喝了点酒,脸色绯红,

    微风吹过,马尾轻轻摆动。

    他的心像被一条毛茸茸的尾巴撩过一样,有些发痒。

    他打趣,

    不知道的,肯定以为你来送情书的。

    她闻言,大怒。

    骂道,滚。

    脸色却更加红了。

    他突然觉得心情大好,冲着她的背影道,

    没事别老喝酒,不符合你的女神形象。

    一路哼着歌儿回到寝室。

    老师对那篇论文大加赞赏,还当着全班的面深情朗诵一遍那首附在论文后面的一首英文诗。

    溢美之词不绝于口,称赞他十分有文学修养。

    其实他根本没看过那论文。

    后面的那首英文诗是什么意思,他也懒得去探究。

    反正他笃定,林晓花是不会坑他的。

    有一天林晓花失恋了。听说是异地的男友劈腿了。

    她吵着要朱大兵陪她去喝酒。

    两人买了一扎啤酒和一些吃食并肩坐在学校操场的台阶上。

    喂,你难过就哭出来吧。

    不,哭什么?不值得。

    林晓花用牙齿咬开一个啤酒瓶盖。

    我干了,你随意。

    说完就咕咚咕咚仰头喝酒,不消片刻,一瓶酒见了底。

    啤酒的泡沫微微粘在她的嘴角,

    她用手背一擦,豪气干云的样子。

    朱大兵惊讶于她的酒量,愣了片刻,

    见她又要开第二瓶。连忙阻止。

    你不要命了,喝酒不是淑女。

    她红着眼,歇斯底里。

    老娘叫你来喝酒,你喝就完了,唧唧歪歪,到底是不是男人?

    大兵沉默了一会。

    突然像下定决心一样。

    把剩下的啤酒瓶全部打开,用最快的速度倒进胃里。

    冰冷的液体由上而下,从喉管流进胃里,又慢慢升腾出一股热气直冲大脑。

    小花咧开嘴,大笑。

    想不到你这孙子还挺能喝。

    后来他们去开了房。

    林晓花硬押着他去的。

    前台小姑娘看他们的眼神透着暧昧。

    朱大兵虽然喝了酒,但还是觉得异常尴尬。

    在交身份证的时候,嗫嚅着解释,

    这个是我姐姐,亲的,喝多了。

    小姑娘一副了然的样子,

    似乎在说,你不用解释,我懂的。

    朱大兵还想再说什么。

    一只纤纤玉手悄无声息攀上了他粗壮健硕的胳膊,指间微微发力,一拧。

    啊,啊,痛痛痛。

    跟老娘出来开房,辱没你了不成。

    不敢不敢,女侠饶命。

    他朱大兵的第一次就在这淫威逼迫下没了。

    是第一次和异性开房。

    不过他什么也没做。

    说了出来别人都不信。

    不过是真的。

    不是他正人君子,也不是性无能,是不敢。

    第二天,天刚亮,朱大兵醒了,林晓花还在熟睡。

    酒店有一面大的落地窗。

    透过玻璃正好可以看到远处天地交接的地平线上,太阳缓缓升起。

    第一缕晨光静静地洒进房间。

    床上的熟睡的女孩,面容恬静,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随着呼吸一起一伏,宛如童话里的睡美人。

    大概是昨天酒还完全清醒的缘故,朱大兵突然起了一种非分之想。

    睡了林晓花,让她做他的妻子。

    以后的人生每天都可以看到这样的景象。

    他觉得内心汹涌澎湃。

    可真要动手却迟疑起来。

    他想,先亲她一下。

    他慢慢俯下身去,闭上眼。

    感受,她的呼吸越来越近。

    突然他顿住了。

    她会不会突然起来给他一巴掌。

    疯了吗?居然有了这种可耻的念头。

    晓花可是他的革命战友啊。

    再说他真亲了,怎么对得起自己一直喜欢的高中大辫子姑娘。

    林晓花也会和他翻脸的。

    他又怎么配的上人家。

    朱大兵,你简直就是个禽兽。

    那天他是逃出酒店的。

    从那个时候起,林晓花像是变了一个人。

    动辄和他发脾气,小家子气十足。

    她生气常常是为了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

    比如有有一天,他们在一起吃饭。

    她说,我爱吃鸭皮,鸭子肉给你吃。

    他反驳,我也爱吃鸭皮,肉给你吃。

    她突然就生起气来。

    菜一推,转身就走。

    他也很生气,她真是越来越不可理喻。

    连着几天不理她,又觉得熬不住,毕竟只有这么一个红颜知己。

    只好又来哄她。

    她斜睨着眼,敲着二郎腿,一边吃他买的水果,一边问道,

    知道错啦?

    他点头如捣蒜,

    女侠,我再也不敢了。

    她扑哧一笑。

    如同春风一样,吹化了结在他心里的冰。

    暖意融融。

    有一次,他请了她们寝室几个女生一起去爬山。

    十月的天气,炎热异常。

    女孩子们走在崎岖的山道上,大口大口喘热气。

    晓花走在最后面,不住哀嚎。

    不走了,不走了,爬不动了,热死了。

    她喊了几声,果然不走了,蹲在路旁的石头边。

    朱大兵过来拉她。

    她耍赖一样,干脆坐在石头上,死活不走了。

    他含笑,歇一会吧,等会再走。

    于是大家便停了下来,各自在一旁休息了片刻。

    林晓花依然不愿意走。

    她撅着嘴,

    要我走也行,我要你一直拉着我,这样省劲。

    朱大兵笑着答应。

    女侠,我是您忠诚的仆人,请您起驾吧。

    他牵着她的手。

    她的手很软,掌心微微有些出汗。

    一路经过奇山峻石,茂密森林。

    她一句话也没有。

    神情忸怩,带着几分羞涩。

    那时他不懂,只觉得她很奇怪。

    下山后,分手时,他说

    林晓花,你今天吃错了药啊。

    这回她又生气了。

    算来已经有好几个星期不理他了。

    他去找她,她也避而不见。

    后来竟然发了信息说要绝交。

    叫他把寄放在她那里的东西全部拿走。

    大兵觉得心痛,莫名的烦躁。

    凭直觉,他不愿意失去她。但是他又不知道到底该如何挽留她。

    后来说给他的室友听。

    他们大笑。

    你傻啊,林晓花怎么看上了你这个白痴。

    什么,林晓花喜欢我?不会吧?

    都约你去开房了,手都让你牵了。

    人家一个姑娘做到这种程度,你还不懂,还口口声声说是红颜知己,好朋友。

    要是我,我也跟你绝交。

    他恍然大悟,一路奔到她的宿舍门口。

    不管怎么样,他要留住林晓花。

    他要大声告诉她,

    女侠大人,我喜欢你,我愿意当你一辈子的仆人。去他的高中大辫子女生。

    后来的事情并没有如愿,

    林晓花有了新的男朋友。

    他们在宿舍楼前亲昵的挽在一起。

    那一瞬间

    他觉得天塌地陷。耳边嗡嗡作响,心脏也仿佛破了一个洞,空空荡荡。

    他竟然才明白,自己爱她至此。

    悔之晚矣。

    后来她也没有真正和他断交。

    只是偶尔问候。

    笑着打招呼。

    他在QQ上跟她聊心事,她也默默听着,说两句鼓励的话。

    再不似从前。

    临近毕业时,她发了喜糖。

    依然是一身白色的连衣裙,样子十分喜气。

    我和男朋友订婚了。

    祝你幸福,我永远是你的蓝颜知己。

    如果他对你不好,记得来找我。

    他玩笑着说。

    她亦俏皮道,这可不行。

    你没听说过一种说法吗?

    不要让你的男朋友有红颜知己,因为红着红着你俩就黄了。

    不要让你的女朋友有蓝颜知己,因为蓝着蓝着你就绿了。

    说完两人相视大笑。

    ~~~~~~~~~~~~~~~~~~~~~~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Is not between life and death

    But when I stand in front of you

    Yet you don't know that I love you

    当年林晓花写在给朱大兵的论文后面附带的小诗,便是这首泰戈尔的,鱼和飞鸟的故事。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生与死,

    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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