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林重是高三上学期转到我们班的,由于个子极高,只能在最后一排跟我坐了同桌。
林重一出场,就显得跟我们不一样。
他也穿着我们的校服,也跟我们一起上课下课、吃食堂难吃的饭菜,但就有那么一种与众不同的劲儿。
可能最重要的是,他长得帅吧。
全校的女生大概都有意、无意的在课间偷偷来看过他。
他在我旁边坐下,跟我打招呼,我也挤出个微笑,客套的跟他点点头。
这种风云人物,大概永远不会跟我有什么交集,我还是好好研究一下最后一道大题怎么做吧。
2
晚自习放学的时候,我刚推着自行车往外走,突然感觉后座一沉。
回头一看,是林重。
“顺我一段呗。我刚来,还没来得及买车。”
林重一脸自然的说。好像我们已经认识很久,根本不需要客套了。
我一时竟无从拒绝:“你住哪啊?”
林重无所谓的表情:“住哪儿不重要,你先带我去红领巾胡同。我查过,那儿晚上有个烧烤摊倍儿好吃,哥请你吃饭。”
林重人如其名,是真重。
我在前面迎风骑着,累的要死,他在后面兴高采烈的唱着“红尘作伴,活的潇潇洒洒”。
烧烤其实也不好吃,又咸又老。但离林重家就一个路口。
吃完饭,林重邀请我去他家坐了一会。
这一条路、一顿饭、一做客的工夫,林重的底儿基本都交代清楚了。
3
他在北京长大的,从小衣食无忧,不补课,没有辅导班,钢琴游泳学着,去游戏厅也是被默许的,一直过得好整以暇、从容不迫。
这在我看来,这简直是天堂般的生活,且不可思议的。
作为一个高考大省的学生,我们从小被灌输的就是“高考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一分就能干掉上千人”的理念,体育课都是奢念,听首流行都是恩典,每天的日常就是“焦头烂额”。
他父母帮他转学过来的目的,就是来这儿被学习氛围感染一下,回去考个好大学。
就是这个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上的人,迅速的闯入了我的生活。
4
林重每节课最多能撑10分钟,就开始走神,甚至犯困。
为了他的“高考大计”,我就必须用各种手段叫醒他,最常见的就是掐大腿。有时候掐的疼了,他就会还手。
桌面上,我俩风平浪静的认真听课,桌面下,是拳拳到肉的决战紫禁之巅。
上课的时候困,下课他却精神的宛如多动。
哪怕被拖堂到只剩五分钟,他也非得拉我去操场投几个球才过瘾。
我一个体育课都没怎么上过的人,怎么防得住他?免不了又被他嘲笑一番。
吃饭的时候,他喜欢抢我碗里的菜。
我气不过,去抢他的,他就把筷子当成倚天剑,各种方位角度的、噼里啪啦的挡,玩的乐此不疲。
以前我吃饭只需要十分钟,遇见他之后,生生延长到半小时。
晚上放学,他会装可怜说自己一个人吃饭很寂寞,然后带着我几乎逛遍了整个小城。
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这个城市竟还有这么多或好吃、或新奇的食物,林重拍拍我的肩膀,得意的说:“跟着哥,有肉吃”。
走远一步后又补一句“不过,你要是特别感激,想叫我爸爸,我也勉强能接受”。
我一拖鞋就扔了过去。
5
人和人之间啊,最可怕的就是产生依赖。
因为你不知道,这份依赖什么时候就会断开,让你怅然若失;
也不知道这份依赖是否会发酵,催生出不受控制的感情,越陷越深。
渐渐的,我发现自己,习惯了他的存在,习惯了有他的日常,习惯了跟他“相爱相杀”,习惯了每周末的相伴。
更可怕的是,他还习惯性的让我留宿他家。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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