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是人的主观感受,是令人愉悦欣喜的情感体验。
自由之珍贵,仅次于生命。社会对一个人最大的惩罚,除了消灭其肉体外,就是限制其人身自由。
自由分身与心两个层面。首先是身体不受约束的、可任意地点的、随意的走动;其次是心灵的轻快、松畅、毫无任何负担的自在。对多数人而言,其心灵之自由,首先依附于人身自由。
其实,身体的自由是相对的,有限度的。
广义而言,除了入刑羁押的犯人外,我们大多数人的身体是自由的。但狭义而言,我们绝大多数人也并非自由,我们不得不为谋生计而无奈地、不情愿地、被动地工作、定居而无法远行世界。
旅游,是人们对自由的追逐与喜欢的表达方式之一。在自我放逐中,身体在美景、美味中自由畅享,心灵也得到了某种自由。
身体的自由达不到绝对的自由,肉体的自由通达受时间与科技限囿于一定的空间。
心灵的自由则可以是绝对的,无限的。
芸芸众生的心灵只有相对的自由,短暂的自在。凡夫的心被贪嗔痴慢疑浸泡着,被种种“自我”的利益裹狭着,束缚着,心远远达不到自由。我们会为小小的成功而沾沾自喜,会为财富而欢呼雀跃。但短暂的狂喜过后,一旦回归平静,我们的心又会向下一个目标浪逐;抑或失意时,我们的心会低沉沮丧、闷闷不乐,或转向喋喋不休的各种牢骚。外在的物质、名利、美色、美食,种种花花世界之品物,莫不诱我们心潮澎湃,动荡起伏。这时,心虽喜悦,自由已远。所有使心不平静的事、物、人都是心灵自由的诛灭者与监牢。
心灵背负自我意识越小,心灵越自由。“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者,“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虽然他们“进亦忧,退亦忧”,但其心灵的自由受小我的私利束缚不多,应该说更自由些。
有时,身体自由受限,心灵反而得到更自由的释放。“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做《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 对司马迁《报任安书》中所记,可谓此之最好的注脚。
人类的心灵可以达到绝对自由,这种人被称为佛。佛并非天生是佛。他们也曾是有七情六欲之凡人,但他们充满了大慈大悲,亦悲天悯人,他们通过修行,放下了一切欲望,不再受生死病苦、名闻利养的丝毫羁绊;他们最终开悟,见证明心见性,见到人类之初心,大千世界的本性,从而了悟根本,达到心灵之最高境界,实现心灵彻底的解放和真正的自由,达到究竟圆满的大彻大悟的境界。
成佛的事实告诉我们,每个人的心性都有自由的本心,都有佛性。之所以达不到自由之境,实非外在之力,根本在于自我修行。
在心灵自由的至高境界前,人人平等。富人并不比乞丐更心灵自由;帝王并不比平民更心灵自由;成人并不比孩童心灵更自由;男性并不比女性心灵更自由;学者并不比农夫的心灵更自由。金钱、权力、年龄、性别、知识等所有世俗之物在心灵自由面前都不起任何作用。自由与否,仅仅取决于每个人自己。
2017.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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