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创作谈:02 浅谈文笔

作者: 花叔 | 来源:发表于2023-01-23 12:48 被阅读0次



    01:举个小例子

    在知乎看到一个回答,讲如何提升一个人的文笔的。

    在这个回答下面,有这样一条评论:

    “快更,不然我悬停在手机屏幕上,想要点赞的大拇指,将不会稳稳地点下去。”

    被答主当作病句给挑了出来。答主是如下分析的:

    错误:快更,不然我悬停在手机屏幕上的,想要点赞的大拇指,将不会稳稳地点下去。

    正确(概括+拆分):快更,不然我的大拇指将不会点下去,即便它已经悬停在了手机屏幕上。

    拆分不是断句。

    很多人在处理长句子时,会直接粗暴地加上一些逗号——但那就会造成语句不通顺。

    拆分是对句子结构的重组,是要把一个长整句分为多个短整句,而不是把一个长整句分为多个残缺句。

    这真的是病句吗?

    请思考三秒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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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好了,现在我来讲讲我的想法。

    我觉得不是。这一改,反而把原来的感觉改没了。

    原来的句子,出现在评论里,丝毫没有任何毛病。

    再看一遍:

    “快更,不然我悬停在手机屏幕上,想要点赞的大拇指,将不会稳稳地点下去。”

    留言带有一丝调侃的傲娇气,经过两次逗号,积累了一种调侃的语气,最后那半句“将不会稳稳地”也带有死党的威胁或者少女的娇嗔的感觉。无论男女都可以用。

    经过他一改就有点自我感觉良好的装腔作势的威胁:

    “快更,不然我的大拇指将不会点下去,即便它已经悬停在了手机屏幕上。”

    特别最后那句“即便”,令人感觉这是容嬷嬷学紫薇,瞬间没了意思。

    02:好文笔就是真正表露的写作状态

    一句话里面包含说话人的情感,他说话时候的状态,就是文笔。

    好的文笔就跟好的书法作品一样,能看出时间性,那时那刻书法家的情绪如何,是如何通过线条的粗细、快慢、浓淡来自然体现的。

    一句话,一段话,一个章节,整本书,是如何描述的,你能知道他为啥采用这种表达而不是另外一种。当然,一本书最后是经过不断修改和校订的,无法像书法一样落笔无悔,你可以像曹公一样“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可以像凯鲁亚克一样,直接打出120英尺的草稿。但最终呈现给别人的,是你的话语。

    而你的情绪,在书写那些话语的时候,是无法被磨灭的。恰如雕像——请让我再用一个比喻——呈现给你的是最终的样貌,但每一凿子留下的痕迹,无法磨灭。或者不如说,这每一凿子,才构成了雕像。别人在朗读你的作品的时候,会感受到你当时的情绪。

    为什么卡夫卡的作品令人烦躁?大范围的语言对话。如堕五里雾中的描述。但这种让你昏昏欲睡而又失眠的话语,正是他想让你感受到的状态——或者说,他当时感受到的状态。

    为啥托尔斯泰的语言平淡朴实,不华丽但读起来顺畅?他正是不想让他的文字阻碍你真实地理解他书中人物的思想。他要精确地把人物的思想描摹出来,让你直接感受思想而不是他的语言。

    为什么雨果却辞藻华丽?是因为他是要用音乐性律动,热情洋溢的语言让你感受时代的壮阔,光与暗的冲击。浪漫主义就是这样的。

    为什么马尔克斯的语言如此奇诡,总有一种异峰突起的惊艳感?因为他所钟情的,就是诡异和浪漫的拉美大陆,混杂着宿命和神秘。

    为什么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语言粗粝,丝毫不打磨?因为他写作时就是把思想和内心的冲突呈现,似乎把他的心脏血淋淋、热腾腾地掏出来摆在你的面前。任何文字的藻饰都是妨碍他最看重的真诚。

    03:再来一个小例子

    请问,网上流传的“林深时见鹿,海蓝时见鲸,梦醒时见你” 有没有文采?

    它的原意,重点突出在最后一句“梦醒时见你”,即所谓表达一种爱慕之情、时时刻刻的想念之情。原句想用前面两个意象,来衬托第三个意象。

    这是很古老的修辞手段,在《诗经》中就大规模用过,即所谓“赋比兴”中的兴。

    比如“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因为雎鸠是成双的鸟在河边生活,引申男思慕女的情感。自然而又有画面感。

    但这个例子中的意象呢?

    林深时的鹿,似乎是婉约的,令人惊喜的,小巧的。是绿色(春天)中一抹黄色——当然,也可以想象成黄色的秋天或黑色不落雪/白色落雪的冬天。

    海蓝时见鲸,似乎是冷色调的,巨大的鲸鱼在深蓝色的海里出没。

    这两条意象打架了,无法“兴”,无法让读者明白“你”是什么样的人,到底是小巧温暖的,还是硕大雄壮的。

    当然,也可以这么想象。海蓝时见鲸,是见的远处的一头鲸,小巧地探出头来呼吸,或者跳跃。但这个意象明显不如林深时见鹿来的巧妙和自然。小鹿身材是丰满但灵动的,鲸鱼可能灵动,但形象过于丰满了。意象还是打架。

    所以把这三个堆在一起,不是高妙的“兴”。

    另外,这里还涉及文本上的不恰当。

    “林深时见鹿”,有两点。

    一点原句是李白的“树深时见鹿”。树深比林深好。林深,本身就把视野拉开到一片林子,是远景。树深,则有一种“陌生化”的处理,树深,则有一种近景带来的感觉,似乎人就在树木包裹中,每棵树都清晰可辨,都高大,整个林子有一种深远的感觉。

    另一点是“时”当“有时候”讲——林子深,时而能看到鹿。

    以此来理解后两句:海蓝,时而能看到鲸。梦醒,时而能见到你。最后一句表达就太二了。

    为什么这三句话,很多人又喜欢用呢?

    因为它在普通人眼里是美的。

    林子里的鹿,美。

    海里的鲸,美。而且普通人都听说“一鲸落,万物生”——一头鲸缓缓落下,万物好像星星一样生起。好美啊。

    梦醒时见你,美。多么痴情。

    所以这三个在一起,是美的三次方,太美了。

    普通人就这么被感动了。

    但写文章,其中一个主要任务,就是克服对美的滥用,不是所有东西都放在一起。如果这些意象不能帮助你表达你想表达的东西,就是堆砌辞藻,就是一种庸俗的坏习惯。

    高级的,反而是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已经做给我们看的,从自己经历和思考的事情写起,同时尊重自己的当时的情绪,把它原原本本地表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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