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心:
终于到了全天最高温度都是零下的日子。
早晨去遛狗,那叫一个冷。可乐君以平常两倍的速度完成了大小便的任务,然后拉着我就往回走。
阳光大好,还是敌不过冬天的寒冷;把脖子缩进衣领,还是抵不住寒风入侵。
这样的日子只适合待在家里,最好是下一场雪,把屋子烧得热热的,让雾气爬上窗棂。然后裹一条毯子,缩在沙发里看书,就看那种最有生命密度的书,比如村上春树的《奇鸟行状录》或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
读一本书,就像过了一生那么长。
这个冬天的第一个坏消息:我的吉他怕是修不好了。
它处于生命尽头的一个最尴尬的时期。如果不修,还能勉强用一段时间,然后彻底崩坏;如果修,有很大几率会当场坏掉。
所以我决定还是不修了,就让它随遇而安地走完最后的日子。
虽然你一直说那是一把水绿色的怯吉他,但我还是坚称它是一把湖蓝色的漂亮的吉他。它陪了我有超过十年的时间,尽管最近两三年很少弹起它,但我还是以为什么时候想弹了,它都会像往常一样做好登场的准备。
可惜我错了,是我没有保护好它。
当初买这把吉他的时候,我刚刚弹坏了第一把吉他。
走进琴行,一眼就看到它,老板还很犹疑,“你确定是这把吗?”
我点点头,老板把它摘下来,坐在那里自顾自地弹起来,一曲终了还兀自感叹,“这琴音色好,有层次。”
我能感到老板有点不舍,如果这是推销策略的话,我会建议他上一下《演员的诞生》。
我坐下来试琴,发现琴头有些磨损,老板忙解释,“这把琴我常弹,本来不卖的。”见我坚持,他终于松了口,还是把琴卖给了我。
其实我至今也没有想明白,我怎么会那么看中这把琴。此前我还从来没有买过一件明知道破损的商品,但这把琴似乎就是不一样。
后来我按琴头上的logo去搜琴的品牌,在本就不多的搜索结果里,大多毫不相关,只有一条提及,“是个不错的牌子,陈绮贞专用这个牌子的琴。”
难辨真假。
我想它大半的可能是个杂牌子。
但我还是很喜欢这把琴,或许牌子会骗人,人也会骗人,但声音不会。每次弹起它,我都能想起老板由衷的那句话,“这琴音色好,有层次。”
最近连着看了两部电影,《醉乡民谣》和《盛夏》,一部关于美国六十年代的民谣,一部关于前苏联八十年代的摇滚乐。
音乐巨星都诞生于音乐时代。
在巨星的光环下,总有一群有才华却难称天赋异禀的沉默的歌者,他们共同筑起了那个时代的围墙,使得巨星可以站上去振臂高呼。
而那些沉默的歌者,最终都被人遗忘了,正如当年他们不过是到处睡沙发的流浪汉,或流连于酒吧之间,唱着自嗨的歌曲。
最终,巨星登上了舞台,他们还在酒吧里卖唱。
他们爱上了一件伟大的事,却不一定有运气拥有与之匹配的才华。
可这个失败同样是动人的。
或者对于他们来说也不算是失败,那不过是生命里一次自愿的冒险,一场富丽的哀伤。
听着影片里不绝于耳的吉他声,我的手又开始痒痒了。
我要去再买一把吉他——我的第三把吉他。
然后像所有默默爱着音乐的人一样,躲在家里弹琴唱歌。
我就是这么个不切实际的人,我热爱的所有事情都不能很快兑换成物质。
但我会给你唱好听的歌。
必要的话,我也愿意放下所有的不切实际,努力挣钱,给你好的生活。
也只有你,可以把我拉回到地面上,与一切苟且和世俗和解。
谁让我们就活在这片土地上呢?
有你在,我愿意忍受一切磨损我精神与愉悦的时光。
因为它们都比不上和你在一起的岁月。
子戈
12月7日
阿心与戈叔的一年之约,为你而写的365封信。
都收录在公众号:不如写信
(谢谢你来看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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