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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天的信」我跟书呀,是过命的交情

「第5天的信」我跟书呀,是过命的交情

作者: 于阿心 | 来源:发表于2018-06-05 22:57 被阅读268次
    图 / Ben White

    戈叔:

    你发现了吗?记忆里的小时候,好像都有漫长的夏天。

    那时候,我喜欢趁着大人们午睡,溜出家门,去外面游荡,或者就在家里面四处乱翻。

    我老是疑心时空会定时变换,有两个宇宙在轮流运转。在其中一个世界里,除了我,所有的人都在沉睡。我总担心他们醒不过来。

    记不清是哪一天,我又开始了午后的探险。这一次,我溜进了存放杂物的小屋。在那里,有一只巨大的碗橱。

    我的童年,就是在那只黑褐色的碗橱上度过的。

    勾起了我的兴趣的,是橱顶的一只大箱子。我决定爬上去看看。搬了一把大椅子,一把小椅子,又踩了个小板凳,我终于到了橱顶。

    眼前的东西让我大失所望。那是一些旧书和旧杂志,纸张泛着黄,还隐约有点霉味儿。

    我想要离开那儿,但是很快发现,爬下去要比爬上来难很多,只好在上面多待一会儿。现在想想,真是幸运,不然,就错过了跟书的这次缘分。

    我还记得,那天翻的是一本文学杂志,汪曾祺的《受戒》就登在那一期。

    旁边的墙上,有个可以打开的小窗子,挡了几条绿绿的柳枝,但光线很足。趴在窗口,能看到后面的胡同。我对这个新领地非常满意。像是突然发现了第三个世界,属于我一个人,又不只是有我。

    我靠着大箱子坐下,读着第一本真正的“大人书”。半懂不懂,可是那些由文字排列成的小短句子,又规矩又好看,瞧一会儿就让人觉得心里凉快。一种从未有过的安全感,轻轻把我抱住了,而我正愿意被它那么抱着。

    这就是我遇见书的那个时刻。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那时的我还不满五岁。所以,严格来说,算不上阅读,只是在书上拣自己认识的字看。

    之所以把年龄记得那么清楚,是因为没过几天,我就被塞到学校里上学了。

    我没上过幼儿园,满五岁去插班读了一年级。学前的启蒙是在家完成的。爷爷把汉字按偏旁、音韵、字义分类,用毛笔写在纸板上,做成识字板,挂在每一个我能看到的地方。学完了,就换上新的。上学之前,我就这样认了三千个汉字。

    我后来才知道,这是最传统的一种教学方法。在很久以前,是没有拼音的,私塾里的先生为小孩子开蒙,也是这么做。

    在这个世界上,我最感激的人就是爷爷。为了使我早早地站在文字和书面前,他花费了我无法想像的耐心。

    我跟着爷爷奶奶长大,附近的同龄孩子很少,我又提前了两年上学,一直没有什么朋友。阅读的出现,是用一个无限温暖的安慰,去替代了我的孤单。

    我在那只大碗橱上过了好几个夏天,把每一本书都看了至少三四遍。在其他地方找到的书,也都带到那里读。

    那段时间,我像是得了一种对文字的狂热症,所有带字的纸,我都不肯放过。

    我读了汪曾祺、沈从文、老舍、阿城、张爱玲,缺了前三十回的《红楼梦》,一本繁体竖版的《古文选》,80年代的《中学生》杂志,甚至一大摞《老年世界》。(哈,是的,就是你想的那个《老年世界》

    我也读过金庸,《碧血剑》和《白马啸西风》。啊,还有只剩了下卷的《书剑恩仇录》,里面的每一个人我都不喜欢。

    我还找到一本掉了封面的话剧电影剧本集,特别厚,收录了林海音的《城南旧事》,老舍的《茶馆》,还有高行健的《绝对信号》和《车站》。这本书你也一定会喜欢。我一直想再淘一本回来,到现在也没找到。

    对了,你肯定不知道,高行健才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华人作家,只不过他是法国国籍。

    真要感谢爷爷奶奶那么好的文字审美,让我从一开始,就读到了几乎最美的中文作品。

    你问我,阅读对我意味着什么。我想不好自己的回答。它融在我的生命里,没有它,就没有我。

    奶奶去世之后,我陷入了严重的抑郁。在那间不足八平米的出租屋里,是书陪着我活了下去。

    我想,我跟书,也算是过命的交情吧。

    对了,昨天的信里,你说一篇影评写了36个开头(也没有写出来),其实我早就猜到了。

    每次你说要写影评,过了某个时间,没有发稿子给我看,脸还沉沉的。我就明白是写得不顺了。不过,明白归明白,我更知道,这样的时刻只能靠你自己走过去。

    写作,是那么孤独的一件事情。既然我们两个都选择了跳上这条船,也只好做一对难兄难弟。

    好像过不了几天,我们俩就会垂着头,并肩坐在沙发上,一边跟对方抱怨写不出来,一边批评自己既没有天赋,也没有才华,没准儿哪天连努力也没有了。

    哎呀,光是回想那个场面,就有一丝沮丧浮上了心头。

    昨天晚上我整理读书笔记,又翻了几页村上春树的《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他在书里提到了“才华”这件事。

    村上春树说,真正才华横溢、文思泉涌的巨人是非常罕见的,大多数写作者都跟他一样,在想方设法地努力,弥补自己在才华上的不足。这句话没什么稀奇,有意思的是后面一句。

    “采用何种方法,从哪个方面来补足自己,则会成为每个作家的个性,成为其独特的妙味。”

    我觉得,你不必去信仰完美,但也不必强迫自己放弃对完美的向往。正是那些对不完美的修修补补,才让我们成为了自己。

    你的独特妙味,或许就是在无数次的重写之中找到的。

    没有多少人肯为了三千字的文章,写上三万字的草稿,但你是这样。我一直相信,这种对于文字的郑重,让你受累,也终将给你光芒。

    我真喜欢那些我们决定从沙发上站起来,揪着头发继续写下去的时刻。你和我,我们都勇敢极了。

    今天写了好长,懒得问问题了。

    下一封信我打算写很短很短,哈哈~

    于心

    6月5日

    又及:刚刚我捉到了昨天那只蚊子,希望你今晚睡个好觉。


    2018年6月1日,一起生活五周年的纪念日,阿心和戈叔相约给彼此写一年的信。

    是情侣,是挚友,也是永远的小哥儿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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