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我和妈妈把几天前购物的一些发光的小玩意儿,放在像餐车似的车上我们就去广场卖了。其实在广场慢的话,竞争还是很激烈的。一共有三家,我们是最后来的。但是我们是最便宜的,到了之后呢,现在有两个小女孩过来买,后来人越来越多。妈妈都把东西送给他们,我觉得我们非常的赔本,比如一个人,他想买一个弹弓,妈妈就会让他给弹弓的钱,再送点荧光棒!我很不喜欢妈妈这么做,因为这么多的话怎么赚也赚不回本。可是妈妈说我们要做的是保留客户,让他尝到点甜头,多来咱这买。并不是奢求更高的利润,让很少人来我们这儿买。
听过妈妈的话,我也懂了。我让妈妈暂时摆摊,我先去那里玩吸引人。到了最后,因为下雨了,我们就被迫的回来了。今天可真是收获满满,一共赚了23块钱!当然,这还没有回本。算进妈妈投资70块钱里了,因为事先我已经给了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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