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处理了一件朋友身上发生的劳动仲裁案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年头真别轻易得罪人啊
起因是面试约定6000薪资和绩效达成的奖励由于绩效达成的约定没有约定清楚,老板说三个完成50W才有的8%点佣金,朋友第一个月完成八万,老板却不给任何绩效,当纠纷出现,老板又说既然闹僵了,就按劳动合同约定1800元底薪走,不承认6000的薪资。
如果从程序正确,朋友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口头约定部分,企业走劳动合同是没问题的,感谢有劳动仲裁这样简易便于劳工实现权益的部分,不需要走法院的流程,便能快速实现员工诉求
从时间观察的视角是,90后员工都站起来了,懂得用一切手段去实现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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