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经历,不借着酒劲说出来,这辈子都没人知道
18年的愚人节那天,我一手捏着红色的车票一手拉着身后的行李箱,跟着拥挤的人群走向了那列即将离开这个城市的绿皮火车。
我一门心思的逃离,身后的一切都不管不顾。
其实自己也不知道要去哪,想去的地方有很多,但是能去的地方,只有那一个。
是吧?除了大学里呆了快三年的城市,我还能去哪呢?倒是可以回家,但是回家之后做什么,干什么?没人能告诉我。
整个人毫无目的的向前,其实也是被逼无奈,退后一步是万丈深渊,我不想那么早就掉下去,所以无论前面是刀山还是火海,我都得一路跌跌撞撞的走过去。
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的距离,火车只用了45分钟,就把我从郑州带到目的地,也许就连自己都没想到,我在这个城市又足足呆了一年多才离去。
那座城市叫做开封,一个有着千年文化的历史古城,一个有着烟火气的小城市。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开封比郑州顺眼的多,舒服的多,大概是因为熟悉,又或许是真的喜欢。我整个大学三年都在这里,这里算是第二个故乡,相比于那个刚去了还不到半年的郑州,我更青睐这里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
郑州其实跟开封离得并不远,大巴车最多两个小时,火车45分钟,城轨半小时,高铁18分钟。且由于人口密度和繁华程度相差较大,开封被戏称为郑州的后花园,这个以大宋朝文化著称的旅游城市,其实本没有那么不堪。
鬼知道为什么成了后花园?
我能去的只有开封,我能去的只有大学宿舍。虽然那时候我整个人都还很排斥自己的大学,但对于这个在陌生城市收留了我三年的地方,我始终恨不起来,人应该学会知恩图报。恩将仇报的那些人,往往都不是人。
我拖着行李出了站台,林阳早就在出站口等着了。这个来自信阳的小伙子不管是身高还是性格都带着一股南方人的味道,眼神当中充满着精明,人也很机灵,就是关键时刻犯迷糊。这是我的同班同学,也是我的大学室友,在一个宿舍里跟我住了近三年,是我大学生涯里最好的兄弟。
我拖着行李箱背着双肩包胸前挂着笔记本走了出来,一眼就看见了他,那个黑黑壮壮的看上去很结实的小个子,满脸的络腮胡隔着人群我都能看得到。那时候才刚刚四月,温度就已经上升到了30几度,我拉着行李箱,看着我不远处的兄弟跑过来。
没说什么矫情的话,也没问到底发生了啥,他知道我有我的理由,他知道我有我的苦衷,这个浑身上下都透漏着机灵劲的小伙子,摘下了我胸前挂着的笔记本,接下了我肩上背着的双肩包,只说了一句“回来就好。”
他说这话的时候特别真诚,男孩子大都是那种不善言辞的人,很多事情都会去做,很多疑问都放在心里不说。我看着这个比我矮半截的兄弟,心想自己这三年算是没白过,至少交了这么一个能接我回家的兄弟。
嗯,接我,回家。
我跟着他一路走,直到他看见一个车牌,车主莫名成了他哥,他们打招呼的方式特别简单,对话也熟练的要死,像是提前演练好了一样,我差点以为这真的不是滴滴。或是逃离大城市的欣喜,或是这一路的颠沛流离,原本神经敏感的我在那一瞬间变得有些麻木,愣是没发现其中的异样,也没发现车身上面那道看起来不是很明显的划痕。
真的没注意,也真的没往那方面想。
汽车一路颠簸,林阳一路找话,不记得我们聊了啥,二十几分钟的路程就在简单的浅谈里度过。他没问我以后打算干啥,或许是明白我答不上来,所以干脆闭一只眼睁一只眼。
到了学校门口,他让我先回宿舍,说自己跟着大哥还有事,我没能想太多,他能去车站接我就已经很不错了,剩下的那点路程,完全可以自己走完。
我一边笑骂着这个男孩子见色忘义,一边把不久前摘下的背包重新背上,只说了一句晚上等你,记得别玩太晚。然后俩人就各自分散,他去找他的“女友”,我回阔别了很长时间的宿舍。许是太过激动,我没能注意到他转身后尴尬的笑。
注意到了也没用,我能看到他眼睛里藏了什么东西,但根本猜不出来那是什么,欣喜还是恐慌,开心还是难过,只有他自己知道。
很多人都是这样的,只要自己不说,别人就什么都不知道。
我拉着行李将余下的那点路自己一个人走完,林阳跟着他所谓的大哥去了4s店,一整个下午都呆在那里,那道看起来并不明显的划痕,花了林阳近两千块,赶上了我胸前的笔记本电脑。
当然,这是晚上一起吃饭的时候他喝多了酒告诉我的。
宿舍里没几个人,除了升本的就是找工作的,要不就是闲来无事的,他们都陪我一起度过了三年,同学情在这个人情世故掺半的校园里依旧单纯,有些东西这辈子都不会改变,正如有些人这辈子都忘不了一样。
我在他们惊异的目光里放下了行李摘下了电脑,看到我乱糟糟的床上全是凌乱的衣服,洗了的没洗的,干净的穿过的,外套袜子短袖内裤羽绒服,都一并堆积到了我的床上,像极了我们这个来自全国各地的小集体。
等他们拿走各自的东西,我躺在床上大口喘着粗气,就像是一个快要窒息的遇难者。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晚上一起吃饭。
大家都懂的,对于男孩子来说,只要饭桌上有酒,就不仅仅是吃饭那么简单,吹牛逼侃经历,谈业务求帮忙,平时难以启齿的话都放在酒桌上,有些事情喝了酒才敢说,有些经历,要是不借着酒劲说出来,恐怕这辈子都没人知道。
饭桌上的菜混成一片,分不清土豆丝和木瓜丝,也没能分清花甲和螺蛳,我低着头往嘴里猛塞面前的黄瓜变蛋,一边塞一边想这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面前的兄弟烂醉如泥,脚下的酒瓶倒成一片,不用虚情假意,也不用伶牙俐齿。
特别真实的一种感觉,真实的像是做了一个梦,梦里什么都有,醒来一切都在。
打死我都没能想到,喝多了酒的林阳语重心长,隔着大半个桌子跑过来跟我谈心,烂醉之余勇气可嘉,一张嘴成了漏气的车胎什么话都说。能说的不能说的,想说的不敢说的,都在酒后的一个半小时里倾囊诉出。
感谢那场酒局,不然我不会知道事情的真相,林阳说兄弟你可得记得老子啊,你回来一趟,我前后折腾出去快2000大洋......
怪我说行李多,林阳从学校租了辆三轮车就往车站跑,他应该没想到,自己自出生来的二十几年,三轮车开的次数一只手就能数的过来。晃晃悠悠的他一路小心翼翼,花费了好大力气控制着方向盘,终于成功刮到了停在路边的小汽车。
半年前刚拿下了驾照的林阳,发生了人生当中第一次交通事故。
重情如林阳,下车之余先是掏出手机看看我发来的车票信息,又仔细的核对了时间,完了,还有半小时到站,车主就在跟前拉着他不让走。机智如林阳,先是给我打个电话说是可能晚到,让我耐心等一会。然后挂了电话跟车主商量,能不能先把他即将到站的兄弟给拉回来,然后再去修车?
哪里去找女友?哪里是什么见色忘义?我这小人心,度了君子的腹,当下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疼,但是心里是真的暖,端起来面前的酒杯一口干完。身旁的大男孩脸红的像是有了高原反应,喝不下一滴酒,也说不出半句话。要不是几分钟之前听他说完这些话,我真当他是个闷葫芦。
是吧,有些话不说出来,难受,就像是有些人没能留住一样。
满桌子的人张口结舌,满桌子的人目瞪口呆,说完了事情经过的林阳再也不肯多说一句话,力气都被抽干净,整个人靠在椅子上,安静的像是睡着了一样。
后来酒局结束,大家各自散去,我扶着林阳回了宿舍,这是我第一次带他回去。以往喝醉的那个人,是我;以往被照顾的那个人,也是我。
来吧兄弟,今天咱们换换班。
这样的兄弟,应该不多了吧?我扶着身旁伶仃大醉的林阳,心想着这才是兄弟,真他娘的仗义!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