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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2月9日看的《芳华》点映。很幸运,可能很多人没在意,比全国上映提前了一周,也很负责地写了感受。再读原著小说,推翻了我认为的一个观点:一定先看原著再看电影。如果说电影《芳华》,唤起我们时代的印记,感受那个时代背景下的许多美好,尽管也有无奈和伤感;那么原著作品,显得有些俗套,特别是后半部分,过得不好的纷纷离婚,刘峰也得了癌症,何小萍变身沈老师,一直守在刘峰的身边照顾他,刘峰还是那个“雷又锋”,“他生病就跟做错事似的。”电影里至少我们还看见小萍依偎在刘峰怀里,我们尽可以想象他们今后的哪怕点滴幸福,而小说中,沈老师一直在强调着“不是你想的那样。”是的,她只是照顾着他,爱他。但是刘峰的心早已随着那场战争,那个“临死前”想象的成为英雄后,他的事迹化成一首歌,被一个文工团的独唱演员传唱,想到他的死跟她是有关系的。电影很美很感动,小说很残酷,人物命运很悲惨。
就《芳华》而言,还是看电影比较好,小说,无论对刘峰还是对何小曼的描写,都很残酷。这篇读书笔记,分享小说与电影中的差异和不同。
作者严歌苓说,《芳华》是我最诚实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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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作者便介绍自己,是个犯错误的女兵,因为喜欢上一个男兵,写了情书,结果,情书到了领导的手中。所有人都躲着她,议论着她,只有刘峰,那个被大家起个绰号叫“雷又锋”的人总是鼓励她,帮助她,她甚至觉得是不是这个叫刘峰的家伙喜欢她。
刘峰曾经在射击训练的时候,救下一个偷红薯的老太太,好事做尽,全军的学雷锋标兵。一般部队的靶场都是一大片空地,有沟壕,报靶的人在沟里,打靶前要戒严的,老百姓不许出现在靶场,否则很危险的。电影里何小萍把子弹打到别人的靶上,这种事不常见,但是也不罕见,我们在学校练习射击的时候也是出现过这种情况。还有一件值得记一辈子的事。
我们实弹射击的时候,每人配发五发子弹。大概有70%的学员及格,不好意思,我是属于那30%的,近视眼嘛,看不清打不准正常。不过,教员讲评的时候却特别有意思。他说:“要表扬一位学员,尽管她的成绩不及格,但是却有一发子弹十环,也是我们今天实弹射击唯一的一个十环。”嗯,对的,那位女学员就是我。然后奖励了我五发子弹。众目睽睽啊,可想而知,紧张到不行,根本看不清了,结果,就是我成了大家的笑话,全部跑靶。
其实在部队的环境里,可能存在着身份和地位出身等的差异,但是,大家也都是暗地里什么什么的,没有像电影里那么一大帮人欺负一个何小萍的,好过分,小说详细介绍了何小曼母亲是在父亲被打成“右派”后提出离婚,父亲在何小曼六岁的时候自杀。她跟随母亲嫁给了一位“大老粗”局长,每天晚上都在门缝听母亲房间里传来床“吱吱呀呀”的声音,而当继父很严厉警告她的时候,母亲说:“这么做都是为了你将来好啊。”待到弟弟妹妹的到来,她这个“拖油瓶”彻底成了多余的人,连保姆都不待见她,她本以为到了部队一切会好起来。
何小曼从小就养成了隐忍压抑自我的性格,所以,在大集体中,她也是很难融进去的,她只能通过拼命的练功来提高自己,小说中介绍了何小曼的发质,天生的自来卷,还是那种小卷卷的,头发又是异常的厚,毛发重,所以,这里大家可以理解在电影中男演员都嫌弃她身上的味道,不肯与她“共舞”,只有刘峰陪她练习,正是刘峰善意的“触碰”,支撑起何小曼走过最为困顿的青春岁月,从那一刻开始,爱的情愫在何小曼心中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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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原名叫“你触摸了我”。26岁的刘峰入党了提干了,待到独唱演员林丁丁也入党后,他在没表达清楚意思的前提下,直接拥抱了林丁丁,被林丁丁称为“流氓”,又为了保护自己,林丁丁出卖了刘峰,直接导致刘峰被下放到伐木连。
“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何小曼目睹了刘峰出事后大家的冷漠与嘲笑,她对这里所有的人都失望了。
这种心理放在当下也依然如此。我知道有个“学雷锋标兵”、“军区优秀党员”,一个特别好的“老好人”,用现在的话说,似乎没有个性,工作生活都特别好的人。忽然有一天离婚了,大家诧异,又过了一段时间,找了个小自己十几岁的女孩结婚了。成了大家议论的话题。
其实,无论是不是先进,是不是好人,都是最起码的人,都有七情六欲,但是在那个特殊的年代,就是不行,就是不可以,你就是大家的表率,你的一言一行,都是最好的。一个人距离完美人格越近,就距离“自我”和“本我”越远,同时可以认为,这个完美人格越完美,所具有藏污纳后的人性就越少。
何小曼收藏了刘峰走时候扔弃的各种奖状与证书,想离开文工团的决心已定,尽管有出演A角的机会,她也以各种理由放弃了,我看有些人认为政委“很坏”,把何小萍调到前线医疗队。其实政委是保护了何小萍,她装病(发烧39度)被卫生员发现,大家传的沸沸扬扬,如果被证实,就不是处分这么简单的事了。所以政委鼓励她参加了最后一次演出,然后宣布她调到野战军的医疗队。
何小曼到了前线医疗队,与一位救治过的军官结婚,后来丈夫阵亡,她也知道刘峰在老山前线(麻栗坡)。何小曼成为英雄,是因为拖着一个战士十几公里,背过山谷河滩,背过蛇蝎横行的丛林,背过敌人出没的村落,从死亡边缘背回人间。其实与事实多少有些差异的。她成了“战地天使”,突如其来的荣誉把她淹没了。书中也交代了一个细节,就是她亲眼看见满操场的士兵集合奔赴前线,又看见满操场的遗体,她的任务是辨认遗体,并且查看是否有生命体征。一个接着一个,到最后,何小曼的眼里都是自己刚结婚不久的丈夫和刘峰,她神情恍惚,疯了。
何小曼住院期间,刘峰去看了两次,五年后,小曼出院了。
刘峰回山东原籍,结婚生子,媳妇嫌他赚钱少,跟别人跑了,他去海南打工,后来去北京给侄子打工,直到查出来得了肠癌,小曼找到了刘峰,小曼恢复了父亲的姓氏,大家都叫她沈老师。“太饱和的感情把小曼心里长久的沉默酿成诗,暗示了她几十年难以启齿的表白。这几十年的经历,让我们明白了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相守才是最温暖的承诺。”
我最喜欢电影中的镜头,是穿着休养服的何小萍跳的那段《沂蒙颂》。这歌本身就是歌舞剧,描写了沂蒙山老区人民热爱子弟兵的故事,转换到小萍的独舞,便是放下了所有的一切,无论嘲讽与耻笑,无论欺辱与排斥,无论爱与恨,无论前途与命运,小萍都放下了,那么美,那么享受,最后一个谢幕的动作,她深深吸了一口气,脱胎换骨一般。
其实,人就是应该这样的,有人说“我的命够苦的了,再坏还能坏到哪儿去呢?”是啊,放下了便一切都不复存在,就好比刘峰执意要死在战场,死了可能就都了了。
电影总归是艺术,不能完全表达小说的内容,有许多细节非常感人,特别是小说跨度是40年,关于人物命运都有交代。严歌苓的作品有一种淡淡的朴实与真诚,没有特别华丽的语言,也没有大段大段的景物描写。其实在那个年代,文工团演员是很优越的,他们有特长,并且基本都是城市特招入伍,但是他们也有个最致命的弱点,就是没有文化。从小就从事文艺工作,十几岁就在部队演出。那么严歌苓能脱颖而出源于其父亲本身就是名剧作家,她从小就开始大量阅读,写出的作品极具感染力,多部被搬上银幕,比如《归来》、《小姨多鹤》、《金陵十三钗》。也有人质疑她的旅美作家身份,但我觉得并不重要,从作品中我们感受到一种揭露,更感受到深深地情怀,这显然更重要和珍贵吧。
命运无常,人性多变。作者对人性无情的揭露,使我们能洞悉平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军改第三年,部队文艺团体近乎不复存在,是一代人的芳华,也是一段不可磨灭的历史。其实从未消逝过,我们感叹,我们流泪,是因为每个人都有最美的芳华,而我希望那是永不消逝的芳华。
读完小说,我还想再看一遍电影,在下线之前,现在,无论微博,微信,热点,头条到处都是关于《芳华》的话题,我看着冯小刚日益渐白的脸,看见了他敬礼时头发的这种病的并发症,他是用生命来谱写那段青春的记忆,感谢他,那个当年在文工团美工组的男兵,感谢他,奉献一部感动你我的《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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