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爱人喜欢上了海鲜,后来因为儿子又爱上了打篮球,这两者都和我有着必然的联系,爱人是南方人,从小吃海鲜,但我这个北方妹子来说,我似乎是到了初中以后才吃过第一次鱼,我当时愚蠢地认为鲤鱼就是海鲜的全部代表了,虽然也从书中学习过关于海洋生物的知识,但是看和真实的吃是两回事,后来去爱人的家乡,才真正地见识了海鲜的种类,从此便爱上了。
儿子还很小的时候,我和爱人就给他买了篮球,希望他长大了能打得一手好篮球,目的只有一个:长高个子,因为我和爱人都不是很高,后来他一天天长大,各种的兴趣班换了又换,唯独篮球从来都没有丢下过,他从五岁开始练习打篮球,一直到他18岁出国,记得那时还很小的他就坐在我的自行车前面的车座上,无论刮风,下雨,下雪,我们从未间断过,直到他出国,我和爱人送他到机场,我和他并肩走在嘈杂的候机楼里,阳光洒在他浓黑的头发上,我和他拥抱,他像是在抱一个小矮人,我不尽在想,看来打篮球真的有用,我也是在陪他打篮球的课上,喜欢上了这项运动,所以很多年后,我还会抱上一个球,赶在太阳出来前,去楼下打几下,也算是活动筋骨了。
我想在我们的生命中,有许多的习惯一定是和生命中某些人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个人或是我们的父母、爱人、子女,工作很久的同事,认识半辈子的朋友,同样我们的某种习惯也一定会在他们的生命中留下痕迹。
在我的生命中还有一个习惯是关于他的,我16岁的爱情,那个竹马青梅的男孩子,他写的一手好字,喜欢吟诗作对,喜欢一切关于美好的事物,月亮、星星、海洋、风、树木和花朵,所有的这些在他的笔下都变成了活生生的生命,我很喜欢读他的文字,那些带有温度的可以疗愈的文字,在无数个黄昏的午后,我躺在他的怀里,他读歌德的《少年维特的烦恼》、《野蔷薇》,读海子的《太阳和野花》、《以梦为马》、《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读泰戈尔《世界上最远的距离》,读叶芝的《当你老了》,读普希金的《我曾经爱过你》,那些关于爱情,关于生命的诗篇,曾经在夕阳的夕照中美丽了我干凅的灵魂心灵。
或许从那时起,因为爱他,我便喜欢上了文字,喜欢伤感或温暖的文字,将那些字拼凑在一起组成了一句感人的句子或是一段人生哲理,那就像在孕育一个生命,那些小小的字眼,被一只笔赋予了爱的力量。
只是后来的后来,我们并没有在一起,他去了他梦想中的远方,而我却从此与文字结缘,在最初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曾尝试用文字向他寄送相思,他亦回复我爱的答复。可我们终究没有逃过距离和时间的双重考验,他遇到了新欢,而我终于也在等待无果后,嫁给了现在的爱人。
可是关于他的那些习惯我至今都没有改变过,我想不是因为我还想念他,而是在这个习惯里,多少藏着关于这个人的一些记忆。
或好或坏,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曾经有那么一个人或一些人曾经那么近地走近过我们的心灵,在阳光晴好的清晨,在微风不聒噪的午后,静静地发生在我们生命中有关于他们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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