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二十几岁的时候,对自己的人生充满困惑,我迫切地需要交流与探讨,直到有一天我看到毛姆的《刀锋》,认识了拉里,我知道了阅读的真正意义——和相似的灵魂对话,超越时间和空间,我有了挚友,在真诚丰富的精神世界。
这是我偶然间读到的一个年轻人的感悟。理解这种感受,就像十八岁的我遇到三毛。《刀锋》是一部经典之作,毛姆以其诙谐幽默而又尖锐的笔调,直书人性,故事娓娓道来,引人入胜。世态炎凉,人间百态,都浓缩进书中人物的一言一行中,在他们身上,每个人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我们无论何时读解毛姆的作品,都会心有所感,这是毛姆的价值,也是信仰的价值。
《刀锋》讲述的是一个参加一战归来的年轻人拉里,在目睹了战争带来的民不聊生、流离失所的惨状,经历了战友为救自己而牺牲之后,开始思索生命的本质,为了寻找这些终极问题的答案,他放弃了与伊莎贝尔的婚姻,逃离了上层社会物欲横流的生活,开始自己漫长的读书生活,沉浸于大学图书馆中,流浪欧洲、印度求知求道。同时,他尽己所能救助生活中痛苦的人们,终于完成了自我救赎,过着风轻云淡的踏实生活。
毛姆作品最吸引人的一点是,他笔下时常会有一个人物,这个人总是试图追寻某种真谛,他可以抛弃一切,追求自己的诗和远方。《刀锋》中的拉里让人想起了毛姆的另一本小说《月亮与六便士》,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放弃了优越的生活,抛弃妻儿,去实现自己的画家之梦。其实这些作品都是在探讨一个很大又很现实的问题,人该怎么活着,这是个永不过时的主题。
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会有一些争议性的声音,大多数人对此选择忽略,不在意,但有些人能够倾听这些声音,并跟随这些声音走。这些人,要么就是疯了,要么就是成了传奇。
拉里显然就是这样一个传奇,当所有人面对生活迷茫时,大多数人选择了就这么过日子吧,为了金钱、利益、婚姻、家庭等世俗理由,庸庸碌碌地生活。拉里没有被身边的人左右,他选择了截然不同的人生,以修行的方式,去寻找人生的意义,他确实找到了一些使自己更丰满的东西,摆脱了一开始的空虚和迷茫。在我们看来他本可以迎娶白富美,开启幸福人生,他却四处流浪,过着艰苦的打工生活,甚至做过矿工、农夫、出租车司机。在他看来,只有做过世间最卑微的工作,才能体会到生命的真谛,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
不由想到朋友讲的一个故事,她们公司普涨工资,涨幅各不相同且背对背保密,但这种事情总是瞒不住的,于是涨的少的变的难受起来,满脸的怨气和不满,一位台湾主管不解的问道:“不是都涨了吗?为啥不开心,应该感到幸福才对,要是在台湾,大家会由衷的彼此祝福并开心的请客的”。是啊,我们的烦恼缘何而生?究竟什么是幸福?真正理解幸福的人是少之又少,我们会陷于俗世琐事,解决了问题后,又陷于自己挖掘的欲望,最终与幸福渐行渐远。什么是幸福?细想想其实很简单,它无处不在,读完一本书,写出心得感悟,这也算是一种幸福吧。
拉里和伊莎贝尔的爱情观让我明白三观不和的两个人终究不会走到一起的。
伊莎贝尔,一个美丽而普通的女人。她想要的生活,就是世人眼中的荣华富贵。尽管她深爱着拉里,但当拉里不能给她想要的生活时,就嫁给了富家公子格雷。在《刀锋》中,我们可以看到拉里与伊莎贝尔展开了两条不同人生价值观的碰撞,这种碰撞对于今天的我们依然不陌生。拉里的理想是:“我向你建议的生活要比你想象的任何生活都要充实得多。我真希望能够使你懂得精神的生活多么令人兴奋”,而伊莎贝尔的诉求是如此简单:“你难道看不出你在要求我做一件我不感兴趣的事情吗?我只是一个正常的女孩子,我现在二十几,再过十年我就老了,我要及时行乐。”思考下来,拉里和伊莎贝尔这背道而驰的价值观注定是没有结果的。
其实很多女孩子都是伊莎贝尓,当爱情与面包冲突时,想当然的选择了面包,在她们看来没有面包谈什么爱情,面包是我的,爱情在我心里,也是我的。伊莎贝尔是一个精致的现实主义者,尽管有些功利,但她明白利弊,权衡当下,有权做出自己的选择。
“钱能给人带来世上最最宝贵的东西,就是不求人。”毛姆的这句话太扎心了,耐人寻味。
伊莎贝尔的舅舅艾略特对这话执行的最透彻。他赤手空拳,从不远万里的美国来到英国,凭借一副好皮囊加上好口才娶到富婆,举办和参加各种宴会,结交更多社会各界名流和王公贵族,得获伯爵头衔。钱权利誉全都有,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他乐享其中。
前不久看到一篇文章,题目很抓眼球“成年人的底气是钱给的”,文章说到看完《欢乐颂》和《都挺好》后,有人总结了一句话:有钱苏明玉,没钱樊胜美。《都挺好》中,苏家发生的大部分事情,都是苏明玉用钱来摆平的。我们很多人都想要趁着年轻多挣点钱,把自己的能量最大化,无非不过是想要自己、孩子、家人过得好点。只要钱包温暖,人生不至于太寒。成人的世界里,金钱就是尊严。这种价值观尽管不敢苟同,但很现实和无奈,不禁想到了毛姆在《人性的枷锁》中说的一句话:“人追求的当然不是财富,但必须要有足以维持尊严的生活,使自己能够不受阻挠地工作,能够慷慨,能够爽朗,能够独立。”也许这就是最好的解释吧。
刀锋是部上乘之作,毛姆对书中的所有人物,都进行了很客观、不带感情色彩的描写,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个丰满立体的人物,结局中唯有拉里是越过刀锋之人,他将物质置之度外,得到精神上的解脱。
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大部分人都过着高度相似的生活,人生轨迹千篇一律,。借用《月亮和六便士》里思特里克兰德的话来说,“这世上大多数人都不会、也不敢跟着自己的心走,他们只是庸碌地过日子而已,成为这社会安稳渺小的一份子,默默无闻,碌碌无为。”其实人生本来是有无限种可能的组合,拉里完全无视世俗的枷锁,保持自己的自由,这种泰然与平和值得我们每个人去追求。
时间是一把利刃,最终会把每个人雕刻成自己潜意识里以为正确的样子,这也许就是书名的用意吧,我们只能决定自身生活的一小部分,谁也说不清楚什么样的人生是完美的,也没有人知道你应该过怎样的一生。《刀锋》是毛姆讲的故事,读出来的,却是你和我的故事。
每个人都曾或者正在声称要做自己,只是有的人做着做着就做成了别人,全然忘我……
我们是如何一步步成为别人的?因为做自己太难了,难到不仅要跟自己的软弱对抗,还要承受来自群体意志的凝视——鹤立鸡群与鸡立鹤群一样。
毛姆说“人生如果不想随波逐流,就等于是一场豪赌,失败的人不胜枚举,成功的人寥寥无几。”如此说来,大部分人在群体意志的影响下更倾向于“随波逐流”,毕竟,如此这般风险最小,也更容易世俗化“成功”。
可是,毛姆在《刀锋》的结尾却又写道,“书中与我有关的人物无不如愿以偿:艾略特成为社交名流;伊莎贝尔凭着巨额财产,活跃于上流文化圈;格雷有了轻松赚钱的稳定工作,每日朝九晚六;苏姗·鲁维耶的生活无虞;苏菲求得一死;拉里获得幸福之道。”
似乎不管世人怎么看待,“想法强烈”的人都能得尝所愿。就连毛姆自己,仍在七十多岁创作了《刀锋》,这是不是也是一种如愿以偿?毛姆虽然没有明说,但从行文中我们不难发现,他的精神在不自觉的靠向拉里,但同时,他也仍然很接地气的继续“赚钱”……
我们说回小说人物。
《刀锋》里的艾略特是一位“场面人”,超级交际花,多才多艺,社交达人,他的毕生梦想就是成为上流社交名流并终生游走于名利场之中。到死都还想着参加“高端局”,希望被名流届永远记住,临死的艾略特说:“我一直在欧洲的上流社会中走动,毫无疑问,我也将在天上的上流社会中走动。”
但是,上流社会注定车水马龙的,他很快就会被人遗忘,仿佛从未出现……
伊莎贝尔,拉里曾经的未婚妻。现实、物质且势利。她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在明确知道拉里一定要“闲晃”去追寻“心中的问题”时,她果断分手,然后火速嫁给富二代格雷。虽说风风雨雨,但也的确不离不弃,哪怕在格雷彻底破产之后。尽管格雷不是他最爱的那个人,但是她的妻子角色却是很到位。最后凭着舅舅艾略特的巨额遗产,持久地活跃于上流文化圈。
看书过程中我发现伊莎贝尔被很多书友诟病,大概是因为很多书友认为苏菲就是她害死的,她利用了苏菲的“瘾”,故意把美酒“遗忘”在了戒断期的“酒鬼”“瘾君子”苏菲面前,间接导致了苏菲的死亡。相较于季女苏姗的好结局,季女苏菲“从良”之路的断送大大刺痛了不少书友们。
很多书友甚至用作者毛姆也“认为伊莎贝尔就是杀人凶手”来实锤伊莎贝尔的罪恶。认为这样的女人实在狠毒。
我想说,现实就是现实。拉里圣人一样的帮助了季女苏姗,并让她脱离污泥般的社会底层,那只是一种可能。拉里更是耶su殉道一样的计划与苏菲结婚,企图拯救这个“迷途羔羊”——“季女”“吸d”“酒鬼”……
然而,苏菲则是另一种可能。
沙漠怎么可能不死人?遇见绿洲是运气,但是走出沙漠还是要靠自己。拉里就是她们的绿洲。季女苏姗成功走出了沙漠,可是,苏菲最后还是葬身沙海……感性而言的确让人唏嘘,理性而言,她的死并非没有道理,哪怕不死于海市蜃楼(伊莎贝尔的局,我不认为伊莎贝尔有故意要杀死她的心,只不过是一个自负女人的不甘心与冷漠:凭什么?!凭什么那么好的拉里要给你?凭什么我都不舍得拉他堕落的拉里要陪你危险?),也可能直接死于响尾蛇(毒pin、混乱的关系),于是“伯仁”到底因谁而死成了我们的思考……
苏菲的死也在告诫我们,有贵人帮你是运气,没人帮你是常态,自己控制不了自己的堕落就不要哀怨别人用你的弱点来设下陷阱,那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各位看官不禁要问,你这一套套的,简直比圣人还圣人,比冷血还冷血。是不是从不上钩?是不是生活无比惬意?难难难,别提了,生活太难了,总有刁民想害朕……🤣🤣🤣圣人尚且要日三省吾身,我这凡夫俗子只能多看书,定期做个“智商保养”,尽量减少智商丢失,其他的只能交给运气了……
说到运气,能成为别人的运气,那可能比遇见运气还要幸福。拉里就是这样的人。
《刀锋》中的主角拉里·达雷尔是以哲学家维特根斯坦为原型而创作的,可以说是整本小说故事以及思想的核心。书中的拉里是一名退役空军,战友因为掩护自己,死在自己眼前。也因此让拉里生出了人生的终极疑问:既然世间有善,为何恶亦相生?
也因此,拉里对生命有了别样的体验,他的自我意识开始觉知,他开始追问生命的意义。他在世人眼里的“无所事事”“闲晃”中疯狂看书、思考、游历世界、去印度“取经”、求道,只求能为自己解惑……毛姆为了增加拉里的神性,不停给拉里打“神棍式擦边球”,各种骚操作近乎神迹,我想我们不必过于苛求皮相的真与假,我们知道毛姆要干嘛就行了,无非想通过“神迹”来说明拉里精神境界的美好……(这些神迹有些其实是很多无法语言尽述的直觉体验,诸如大自在感,我相信毛姆一定亲身经历的确见过这样的人)
至于拉里心中的疑问是否完全解开?他求的道又到底是什么?他的精神体验是否可以复制?恐怕各位书友都会有自己的理解……
书中,毛姆用自己做连线,自然的引出各色人物,并在故事行进中就把每个主要人物都与拉里做了一次次对比…通过极尽描述他们的语言与行动让读者自行比较。
伊莎贝尔与拉里——物质与精神。
艾略特与拉里——无效社交虚假的自豪与怡然自得的独处。
苏珊与拉里——前者夹缝里生存,像极了芸芸众生,时刻把握来自群体的机会;后者时刻践行心中的追求,不为外界所动,追寻个体意志。
苏菲与拉里——面对生活的巨变,前者自暴自弃面目全非,最后死亡;后者却不断追寻想问的答案,苟日新日日新,直到顿悟感悟生命的本真——那无法描述的境界与大喜悦
……
文学作品,哪怕毛姆声称都是真实经历改编,也难免把角色诠释的“艺术化”……让各个角色成为现实里的“代表人物”,艾略特的逐名、伊莎贝尔的物质、苏珊的活着、苏菲的生无可恋、拉里的成圣,各种组合就成了芸芸众生相……
毛姆也通过这些人物的描写,一点点探索自己的精神世界,虽然也一样没有最终可言传明示的答案,但终究暗示了方向。
那便是对精神的追求,永不停息的追求,直到遇见那个灵魂中久等的自己……
我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
偶然或者不是
如流云照水
是相遇,也是别离
我于千万人之中再次寻你
必然或者不是
如巫山沧海
无人知,哪怕千万里
何处觅,已是斗转星移
尽管如此
寻寻觅觅、永不停息
我终会,再次遇见你
……
最后,小小的俗气点,愿千千万万追寻梦想、追寻自己的朋友们都能得偿所愿!
所谓的成功,就是活出自己想要的生活,不仅对拉里是这样,对书中其它人来说亦是如此,不在于主流目光的评判,不在于高洁的精神生活还是物质的世俗生活,只有你想要,都可以,当你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你就是生活中的成功人士,这就是全书结尾处毛姆想告诉大家的。
人生最难的就是做自己,多少踌铸满志都在残酷现实中消磨一空,在不断拼凑重组里迷失了最初的自己。但愿在时光无涯里,还是有那么一天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我还能微笑地对另一个自己轻轻地说出那句让自己都诧异高兴的话:“嗨,原来你还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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