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里啊,他把人生过成了一万种可能。
最开始由寻找“恶”的答案巡游世界各国,领略各种“意”,最后“没有”找到答案,却找到了自己。
他把财产捐了,在伦敦当了出租车司机,只因为伦敦藏书多,开出租车方便去各处领略“景色”。
虽然拉里回归最平凡的活计,但它是他一步步验证出来的选择,属于拉里自己的选择。
相比较那个一门心思整上流社会宴会的艾略特,我感到艾略特是多么可怜。
生命最后了还在为别人不邀请他参加宴会郁郁寡欢,一生追逐上流社会的气息,把心挤压得像针别一样小。
还有,拉里的心上人伊莎贝儿,崇尚物质、做作、虚伪的伊莎贝儿和拉里虽然两小无猜,但最后没有结婚是正确的,拉里自由的灵魂才得以毫无受阻地走向探究意义的道路。
毛姆的《刀锋》最初是听到史航说30+的人应该读,于是我带着好奇走进了它。
在这个宜静不宜动的阶段里,更是与它朝夕相处,左手的页码越来越高,右手的页码越来越薄,很快就要说再见阖上它喽!
今天等不及到最后一页,便写了一下这个读书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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